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行政执行(行政执法方向)、司法警务,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专业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4.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634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6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73.1万元,图书12.54万册。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外语语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比例限制
二、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 专 业(方向) 名 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690104 | 法律事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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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物流保障方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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