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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贵州省农业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拥有以生态农业技术为代表省级骨干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2022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14549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贵州省唯一一所农业类高职院校。主要培养农业类、机电类、经济类、食品药品类、信息类、建筑类等技术、管理、服务型高级技能人才。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顺应贵州区域经济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需求,努力夯实基础、提高质量。近年来,学院成为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单位,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建设单位,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单位,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联合认定为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学院已成为全省农业类专业设置最完整、办学规模最大、特色最鲜明的高职院校,是“贵州省农业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纪检的监督下进行。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为双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开展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七条 报名条件按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普通高考的投档考生,原则上在投档范围内,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市、区)规定及投档顺序对达到学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按...

与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7年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

  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

  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北京大道南段

  第十条 办学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遵循高等职业教育

  发展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

  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具体负责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

  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

  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

  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

  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

  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报...

与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留学群为你整理了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你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2018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学院2018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4549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开展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七条 报名条件按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为依据,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奖助学金一、国家奖学金:8000 元 / 生·年;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 / 生·年;三、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左右;

  第十三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第八章 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

【2013高考招生】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今年的招生工作,服务好广大考生,特制定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院地址:郑州市中牟青年西路38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

  第四条 毕业证书:经学习、考核符合毕业生条件的颁发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活动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河南普招类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待遇(外省考生按外省规定执行)。

  第七条 学院各专业无外语语种、男女比例、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尊重考生对专业志愿的选择;身体健康状况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四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八条 收费标准:理工类专业学费3600元/年;文科类专业学费33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4800元/年。

  第九条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学习标兵20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十条 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院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院设立有勤工助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也可电话查询。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有关招生事宜。

  联系部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邮编:451450)

  电 话:(0371)67290999、67290399、67290870 http://www.hnca.edu.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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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二0一七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二条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630

  第三条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 职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办学地点: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现设生物技术、动物科学、园艺园林、信息技术、经济管理、公共教学部、软件学院等共32个专业。

  第七条 二0一七年秋季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学费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学制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农业生物技术 文/理 3 6000

  食品生物技术 文/理 3 6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文/理 3 6000

  食品加工技术 文/理 3 60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文/理 3 6000

  农产品流通与管理 文/理 3 6000

  畜牧兽医 文/理 3 6000

  动物医学 文/理 3 6000 宠物医学方向

  动物防疫与检疫 文/理 3 6000

  宠物养护与驯导 文/理 3 6000 宠物护理与美容方向

  休闲农业 文/理 3 6000

  园艺技术 文/理 3 6000 现代都市园艺方向

  园林技术 文/理 3 6000 含风景园林、城市园林规划管理方向

  园林工程技术 文/理 3 6000

  建设工程技术 理工 3 6000

  工程造价 文/理 3 6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 3 6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 3 6000 含WEB应用开发、网页美工方向

  动漫制作技术 文/理 3 6000

  通信技术 文/理 3 6000

  软件技术 文/理 3 9000 含软件开发、多媒体应用、软件测试方向

  电子商务 文/理 3 6000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 3 6000

  统计与会计核算 文/理 3 6000

  会计 文/理 3 6000

  审计 文/理 3 6000

  物流管理 文/理 ...

2022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秉承“学以致用,报效祖国”的校训,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适应企业发展的能工巧匠。有工业机器人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让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学院国际代码:4152014559

  学校地址:贵州省威宁县滨海大道777号 邮编:553100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特点:我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综合型高等学府,秉承“学以致用,报效祖国”的校训,围绕“装备制造”“现代商务”“健康服务”“高雅艺术”四大行业,共精准开设23个专业,建设了一支高素质“双师型”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师资队伍,在校生9273人。学校占地750余亩,建筑面积35万平,馆藏图书80万册,总投资11.6亿元。配套建设了汽车工程、工业机器人、电子、机械、大数据、计算机、建筑、会计、电子商务、空乘、高铁、护理、体育、早期教育、音乐、舞蹈、设计、服装等校内实训教学基地。学校以“健全人格+复合专业+实践能力”的“三元育人模式”为根本特色,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铸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建立订单培养关系,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适应企业发展的能工巧匠和爱岗敬业的“工贸之星”,使学校获得“教实学、育真才、严管理、优就业”的良好赞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2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收专科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分专业计划见各省招生目录)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 面向生源省招收2022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单报高职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八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办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其中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如下:

  1、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2、身高要求:男生:170cm—182cm;女生:160cm—172cm;

  3、身体条件符合用人单位体检面试标准;

  第九条 学院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

2022年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努力向社会输送全力为健康中国服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有医学美容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 415201461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学校简介: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是西南地区首家、贵州省唯一以“健康”命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以医、护、药、养和大健康管理与服务为主要办学方向,努力向社会输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全力为健康中国服务,在校生规模12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5%。

  学校占地面积千余亩,交通便利,办学条件优越,教学及生活设施一流,所有室内设施均装有中央空调,学生寝室均接入千兆宽带,教学区域wifi全覆盖,为学子提供优越、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构建产教融合的多元化办学模式,拥有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系教育部批准的全国“1+X”失智老年人照护、幼儿照护证书试点院校,与多家公立医院、本科院校和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及深造前景广阔。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学校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最终投档比例。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

  第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九条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分数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按语文成绩排序,如分数相同,则再按数学成绩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十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有关省(市)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及相关办法执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我校...

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2011年获得了“全国优秀高职院校”称号,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850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学校简介: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花溪大学城,规划占地1600亩,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人。学校建校以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完善多元共治的质量保证机制,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职业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议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2年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 面向生源省招收2022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办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以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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