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所处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中,我们都会遇到很多不一样的公告通知。通知公告的内容应当具有时代性和前瞻性,今天编辑给大家介绍一篇有关“质量问题通告”的文章,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指导!
质量问题通告(篇1)
一、经过原因调查分析:
2015年11月1日白班,井下进行天井施工,当穿越断层后,散落废石落入出矿进路。17时许,第二工程队放炮后,散落矿石与天井打设废石混合,值班队长安如明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铲车司机李志飞,且装车后,七号车驾驶员董海军由于刚刚入职,对矿石的认识模糊,检查后未能发现问题 ,于11月2日6:40左右直接将其拉入选矿厂料场,造成此次矿石质量贫化事故和不良影响,事后,经第二工程队调查核实,事实确认。
二、责任认定:
纯属现场人员责任心不强及相关管理人员跟踪监督不到位造成。
三、处理意见:
为严明制度,进一步加强采矿质量的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人为造成的矿石质量贫化和掺岩现象,进一步把安全生产与质量效益优先原则融入到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中去,根据《金玺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矿质量(暂行)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相关内容对走马岭矿区第二工程队相关人员给予:
1、责令其第二工程队将废石清出料场;
2、责令将其工程队对驾驶员董海军停职查看;
3、队长安如明考核500元;
4、经理赵书军考核500元;
四、以上考核金额从十一月分工资中扣除。
望各单位、部门引以为戒,加强采矿质量管理,提高采掘运输人员的质量意识,严格各项流程管理,拒绝人为造成的矿石质量贫化现象的再次发生,保证矿石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山东金玺泰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质量问题通告(篇2)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x年2月6日因产品质量问题约谈药业有限公司,xx省、xx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了约谈。
经查,xx市一诊所发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有类似毛发状异物,事发后涉事产品被该公司业务员销毁,但有关证据证明涉事产品确实存在上述问题,药业有限公司承认以上事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约谈中指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必须立即开展自查,尽快找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报告。另外,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销毁证据、掩盖事实的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性质极其恶劣。总局责成xx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企业依法处理。药业有限公司表示,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认真查找问题,立即整改;并愿意采取召回措施,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涉事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批号为C13042201,总计21700瓶,20xx年4月22日生产,有效期至x年3月底。销往(8000瓶)、河北(10500瓶)、黑龙江(2300瓶)、辽宁(900瓶)四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要求上述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