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拉开帷幕,你已经准备好报名了吗?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年浙江象山公务员考试公告(73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希望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2018年浙江象山公务员考试公告(73人)
为满足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25号)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8年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73名,其中:县级机关招考70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3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8名;从选聘到我县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4名。具体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11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3)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下同);
(4)宁波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5)户口已迁至宁波且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宁波市外生源2018年应届大专毕业生;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县级机关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选聘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任职满2年(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2日止,下同),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