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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许昌职位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公告
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报考许昌市公务员招录职位、许昌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许昌市建安区地方税务局、长葛市地方税务局、禹州市地方税务局招录职位和省属监狱系统河南省第三监狱、河南省许昌监狱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及缴费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报名确认。
1、上传照片。报考上述招录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5日17:30前,登录许昌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crskszx.com)和许昌市人社局(http://www.haxc.hrss.gov.cn)网站点击报名确认入口,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
2、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上传照片成功后,于2017年 11月22日9:00至11月23日17:30到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许昌市天宝路与魏文路交叉口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216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二、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规定: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也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
核减或取消的拟录用职位情况及取消职位报考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汇总核实后予以公布。
对拟录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录用单位通过报名时报名人员填写的电话号码及时通知其于2017年11月30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