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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认时
关键词: 小猫 小学二年级
本文适合: 小学二年级
作文来源: https://zw.liuxuequn.com
本作文是关于小学二年级的作文,题目为:《小猫认时》,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小猫认时
“铃铃铃······” 小猫学堂开始上课啦。小黑雨雨(我)、
小白帆帆和小白航航(我的两个小表哥),一起坐在凳子上,安安静
静地等花猫老师(我妈妈)来上课。
花猫老师手拿三个玩具表说:“今天来复习认识时间,”说完给
每只‘小猫’都发了一个玩具表。“分针指着12,时针指着1,小朋友
们请在表上拨一拨,说一说,是几时?”“1时”。“分针指着6,时针
指着7和8的中间,是几时几分?拨一拨,说一说。”“7时半。” “分
针指着5,时针过了3,是?”“3时25分。”······
花猫老师把表收了,说:“现在老师来拨表,你们写时间。”老师拨的是分针指着3,
时针过了6,小黑雨雨(我)赶紧在本上写6:15(6时15分)······
通过认时让我懂得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以后要珍惜时间,
还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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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础知识2015年难点精讲:金融期权与期权类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期间,考生们对证券投资基金考点感到难以记忆,比如“证券市场基础知识2015年难点精讲:金融期权与期权类,详情请关注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努力复习吧!
第五章第三节 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
一、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
(一)金融期权的定义
期权又称选择权,是指其持有者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交易双方商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基础工具的权利。
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单方面有偿让渡。期权的买方以支付一定数量的期权费为代价而拥有了这种权利,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期权的卖主则在收取了一定数量的期权费后,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成交时的允诺。
(二)金融期权的特征
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
与金融期货相比,金融期权的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期权的买方在付了期权费后,就获得了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即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时间内,以事先定的价格向期权的卖方买进或卖出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但并没有必须履行该期权合约义务。期权的买方可以选择行使他所拥有的权利;期权的卖方在收取期权费后就承担着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该期权合约的义务。即当期权的买方选择行使权利时,卖方必须无条件地履行合约规定的义务,而没有选择的权利。
(三)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
1.基础资产不同
凡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用作期权交易。可用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工具却未必可作期货交易。只有金融期货期权,而没有金融期权期货。一般而言,金融期权的基础资产多于金融期货的基础资产。
例5—10(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一般地说,凡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货交易。然而,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工具却未必可作期权交易。( )
【参考答案】×
【解析】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的基础资产不尽相同。一般地说,凡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权交易。然而,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工具却未必可作期货交易。
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金融期货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称。金融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对于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对于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3.履约保证不同
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均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只有期权出售者,尤其是无担保期权的出售者才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履约的义务。至于期权的购买者,因期权合约未规定其义务,无需开立保证金账户,也无需缴纳保证金。
4.现金流转不同
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时不发生现金收付关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将因价格的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即盈利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增加,而亏损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减少。当亏损方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规定的维持保...
切断“期权****”的“变现”之路
惟有像禁止在职官员经商一样,严格规范和限制离职官员经商,才能从制度上防范权力可能的寻租行为。
公职人员离职后经商牟取不当利益是个老问题,有关禁限令应时不断推出。
最近一则消息称,上海正在酝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行为的若干规定》。其核心内容即是:公务员退休或辞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组织任职,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活动。
这一限令新规,既可以看作是结合老问题出现的新情况,对2004年中央出台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经商 三年两不准 规定等的进一步落实,也可以看作是对从中央到地方构建禁限公职人员经商的制度体系的进一步丰富。
事实上,这些年来,我国禁限公职人员经商,从在职到离职,再到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所构建的制度体系,从党纪到国法(如《公务员法》),再到地方实施细则,应当说针对的问题和对象非常明确,制度体系日趋完善。这体现的是一种对公权力的约束,在实践中对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等****行为起到相当的遏阻作用,在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上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然而也应看到,公职人员经商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如果说,在职官员经商还有所顾忌,那么,离职官员经商,则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
离职官员经商,容易涉足其原职权管辖范围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域。在职时的权力影响和人脉关系,常常帮助他们 近水楼台先得月 。这势必直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干部形象、政府部门公信力同样带来损害。
更严重的是,当离职经商成为 隐性**** 的一个重要途径时,权力便会因此而寻租未来。一般来说,公职人员在职时会受到较严格的监督和制约,寻租当下的****成本比较高。一些人为了攫取利益而逃避惩罚,在职握有公权力时,便对一些人和一些行业领域多有眷顾关照,图的是离职后的回报。这即是为社会所诟病的 期权**** 。一旦 期权 在手,一些人便主动辞职下海,或待退休后加以 变现 。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惟有像禁止在职官员经商一样,严格规范和限制离职官员经商,才能从制度上防范权力可能的寻租行为。
值得重视的是,对离职经商的限制规定,不仅应强调刚性的 不得 、 不准 ,更应避免在监督和惩处措施方面失之于 柔 和 软 。 批评教育 、 退职、退股、退款 等固然能起到相当的警戒作用,但更应进一步提高干部离职经商的违法违规成本,从而令 期权**** 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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