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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2018考研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8考研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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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财经学院2018考研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主管,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我校现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应用数理统计、经济统计、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能源经济学、互联网金融、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审计学、电子商务、经济法学等20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会计、金融、应用统计等3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各专业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550人,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噢与不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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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2019年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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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财经学院2019年考研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主管,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我校现有应用经济学、法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金融、应用统计、新闻与传播、工程、工商管理、会计6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我校学术型硕士各学科、全日制授权领域等接受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申请。拟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

与西安财经学院考研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和管理类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地址: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国标代码:11560。

第三条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西安财经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条例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西安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五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及考生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一考试,并且取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颁发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成立“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监察处、校长办公室、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负责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九条 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条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五章 收费、奖贷学金

第十三条 收费:按招生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奖贷学金:奖贷学金制度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简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邮编:71010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29—81556128;西安财经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xaufe....

2022年广西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西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财经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现有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财经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财经学院,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1548,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邮编530007。学校设有南宁市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和武鸣校区(在建)三个校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属全日制公立普通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办有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广西财经学院组织和实施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七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八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

  第九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校各招生专业(项目)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条 学校对于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即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1)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在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专业志愿顺序;②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2)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在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据该省(区、市)投档排序原则优先录取。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录取时,若符合条件的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则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的考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院关于美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区、市)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该省投档成绩(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该省无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

2017年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2017高校招生章程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介绍

  1.学院全称: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2.国标代码:14040

  3.学院概况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是由豫籍台湾著名教育家王广亚博士于2004年创建,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拥有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涵盖40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

  学院占地1390亩,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目前在校生1.9万余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精良,软硬件建设先进,中西合璧的教学楼、宿舍楼鳞次栉比,设施现代的外语大楼、资讯大楼、艺术大楼并肩而立,新落成的成功大会堂三层看台、设备一流,可供专业演出、大型集会使用;容纳4000多人的体育馆功能齐备,恢弘大气的图书馆馆藏图书200万册,电子图书3755GB,中外文报刊近千种,独具特色的E化区提供多样化的资讯服务。高起点建立了经管实验中心、信息工程实验中心、土木建筑工程实验中心、新媒体传播实验中心、艺术实验中心、语言应用与文化交流实验中心等六个实验中心;在省内高校中首建了动画三维运动捕捉实验室、同声传译实验室、速录实验室等100余个专业实验室;校外建有200余个相应专业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学院管理规范,着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全面素质培养,以服务学生成长发展为宗旨,已为社会培养3万多各类优秀人才,受到社会高度认可和广泛欢迎,大批优秀毕业生考取“985”、“211”和省部共建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

  建院以来,学院坚持制度管理,以提升学院办学实力为核心,注重内涵发展,先后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十佳特色学校、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先进单位、河南省民办教育办学先进单位、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动漫产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河南十大领军民办高校、中原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等多项省级以上荣誉。

  4.学历证书

  本院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规定者,颁发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颁发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招生计划及公布形式:本院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准。

  2、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3.外语语种: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5.男女生比...

2015年西安财经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统计局共建,以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全国培养高水平大学生运动员的院校之一。

西安财经学院足球代表队是一支品德优良、作风过硬、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高水平运动队。1999年建队以来连续十四年夺得陕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六次进入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总决赛,两次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2002年被全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聘为全国大学生足球协会副主席单位。

为了培养知识型专业型的高水平运动员,满足我校专业人才培养和人才需要,我校2015年面向全国选拔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足球专业)。

一、招收项目:男子足球

该项目的最终人数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规定,视我校运动队需要、体育测试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0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足球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后方可报考,未经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以上报名条件如与当年教育部相关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相关政策条件为准。

三、报名办法及测试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时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15年高考报名信息表(注:必须注明考生14位高考考号);

3.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1寸免冠照片5张;

6.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6日9:00—11:30,14:30—18:00;

地点: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326);

测试时间:2015年1月17、18日;

足球专项测试地点: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田径场。

四、录取原则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测试成绩及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并根据测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预录人选。凡被确定的人选,需自愿与学校签定协议,学校将对签定协议的预录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备案,同时向考生发放“西安财经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证书”,并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者,由学校...

2016年西安财经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从西安财经学院获悉,该校已经公布了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为了方便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2016年西安财经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政策,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西安财经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统计局共建,以经济、管理和统计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10年获得“陕西省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全国培养高水平大学生运动员的院校之一。

西安财经学院足球代表队是一支品德优良、作风过硬、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高水平运动队。1999年建队以来连续十四年夺得陕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六次进入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总决赛,两次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2002年被全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聘为全国大学生足球协会副主席单位。

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促进学生体育运动的发展,满足知识型专业型运动员的培养,满足我校高水平体育运动队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校2016年面向全国选拔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足球专业)。

一、招收项目和计划:男子足球11人,女子足球11人,男子五人制足球5人。各项目的最终人数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规定,视我校运动队需要、体育测试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0岁者(1996年1月1日算起)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足球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后方可报考,未经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以上报名条件如与当年教育部相关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相关政策条件为准。

三、报名办法及测试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时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高考报名信息表及复印件(注:必须注明考生14位高考考号);

3.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1寸免冠照片5张;

6.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5日9:00—12:00,14:30—18:00;

地点: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313);

足球专项测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足球专项测试地点: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田径场。

【2013高考招生】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学校代码:13680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七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第十条 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或顺序志愿录取。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凡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按调档比例进档的考生,我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系统自动分配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依据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相关制度,可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再看文化课成绩。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的录取办法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江苏省考生凡选测科目CC、必测科目4C、综合素质评价和技术科目合格以上者,均可报考我院。

  第五章 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名称具印。

  第二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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