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安翻译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翻译学院
国标代码:12714
在陕招生代码:8038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翻译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安翻译学院由当代著名教育家丁祖诒教授于1987年创办,2000年获得高职高专学历颁发资格,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09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经过28年的艰苦创业,学院成为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等涵盖文、经、管、工、艺、法、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的一所综合性本科高校。学院占地面积2000余亩,校舍面积45万平米,图书馆藏书189万余册,校园网端口39000个,学院办学设施完善。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
邮 编:71010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就业中心、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纪检负责人和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依次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考试面试、新生录取、安全保卫、纪律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教务处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各系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学院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zs.xaf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58966668589113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