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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2017年面向省内公开选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分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结合全区工作实际,拟对外公开选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选调)职位
全区共计划公开选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珠晖区2017年面向省内选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聘(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面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热爱工作,勤奋敬业,事业心强,公道正派,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共事;
(2)报考人员应为行政编制和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文秘岗(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旅游管理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岗(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选调)
(1)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4)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选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湖南人才网、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珠晖党建网上发布选聘(选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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