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2015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复审通知已经下达,想知道资格审查对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吗?跟着留学群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一起来看看成绩查询时间吧,更多衡阳一级建造师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湖南衡阳2015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等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含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审查时间:2016年3月21日-3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审查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804房。
逾期仍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同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安排资格补审,成绩按无效处理。
三、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用A4纸打印,经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可以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 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必须具有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出具的纸质认证报告。(此认证报告开具需要15天左右,考生需提前在教育部门办理;认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省教育厅西院,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
3.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