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著作权栏目,提供与著作权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委托设计合同的著作权归属(十九篇)

委托设计合同的著作权归属

  在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签订变得尤为重要。拟定合同时需注意多个细节。以下是关于委托设计合同著作权归属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欢迎阅读。

★ 委托设计合同的著作权归属 ★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_________人提供。

  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应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八条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作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约责任:

  第十三条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 委托设计合同的著作权归属 ★

  工程名称:工程地 点:合同编 号:勘察设计证书等级:乙级发包人:勘察 设 计人:*****公路勘察设计院签订日期:

  发包人:勘察设计人:**公路勘察设计院

  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经发包人、勘察设计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与著作权相关的设计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范文模板

著作权转让合同

  在人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愿不断强烈,合同是现在必不可少的一个东西,它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很大的作用,正式的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希望本页内容能帮助到您。

著作权转让合同范文【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作者姓名)

  甲方第一作者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论文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发表的论文题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论文”)。

  第二条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第四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转让权利,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的部分内容。

  第五条甲方若在_____个月内没有收到乙方的稿件处理情况,经向本刊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即自动终止。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在甲方收到该通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按下面第_____方式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

  (1)若甲方或甲方的合作者(指导者)有科研经费,按每页_____元收取;

  (2)若甲方为在校学生,又无合作者(指导者),可以申请减免版面费。减免版面费需提交减免报告,经核实并经主编批准可以部分减免。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第七条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和(或)10册抽印本。付酬标准为_____元/篇。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著作权转让合同范文【篇2】

  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

  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_(用阿拉伯数字和书面形式表示...

与著作权相关的转让协议

著作权代理合同(精选7篇)

著作权代理合同

  现代社会全民都拥有很强的法治意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写合同你有什么地方是不太明白的吗?我们为您特别献上的“著作权代理合同”一定符合您的口味,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著作权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1. 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下称“该项目”)的著作权登记代理事务:

  2.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

  3.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登记事务。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缴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相关资料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    登记费

  合计:(大写)人民币

  乙方指定帐号为: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到登记通知下达或因申请不具实质条件被驳回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签署日期:年 月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著作权代理合同 篇2

  软件著作权的申请登记,企业可以交由他人代为处理,当然了,如果想要让别人来代理企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话,当然是要支付给代理的企业以代理费的,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费为多少呢?应当如何计算,其计算标准和核算内容都有哪些呢。

  一、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

  软件著作权代理费是五百元到八百元不等。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三、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

  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

  继承:200元/件次

  四、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六、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七、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八、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九、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

  十、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十

  一、查询费:

  (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

  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0元

  超过100条,每条加...

与著作权相关的代理合同

关于著作权转让的合同9篇

著作权转让合同

  敬读阅读我们整理的关于著作权转让的合同,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在快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办理几乎一切事情都需要合同。合同的签订可以更好的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著作权转让的合同【篇1】

  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

  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_(用阿拉伯数字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书和价格表;

  (c)合同的特殊条件;

  (d)合同的一般条件;

  (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著作权转让的合同【篇2】

  (一)著作权与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亦称版权,指的是作者或著作人对其作品的独创的“表达形式”所享有的专有权。狭义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买卖,是指关于著作的有关经济权利(即财产权)的转让与许可。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著作权人将著作权经济权利中某项权利转让给他人使用而与之订立的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该项经济权利转由受让人使用,著作权人失去了对该项权利的处置权,而受让人却拥有该项权利的处置权。

  (二)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1.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的概念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就著作权的部分权能,许可作品使用人使用,而著作权人取得报酬的协议。

  根据著...

与著作权相关的转让协议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如何辨别著作权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中的一种,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如何辨别著作权,希望大家好好复习,掌握著作权的特点!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如何辨别著作权

  一、概念辨析

  著作权又被称为版权,属于知识产权中的一种,基于作品的产生而产生。对著作权的辨别主要从它的特点去辨别,就会事半功倍了。

  著作权的特征有三个:

  (一) 须为创造性智力成果,劳动本身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 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能被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

  (三) 须具有独创性。

  从三个特征中看出,著作权最为重要的就是“独”和“创”。

  二、“独”

  “独”指独立创作,源于本人。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从无到有独立创作;二是以他人已有的作品为基础再创作,且产生的作品与原作品存在可以被客观识别、并非太过细微的差异。例如,本文中开始的例子就属于有“独”,虽然一样,但是两人创作前均为接触过对方的作品,各自享有著作权。

  三、“创”

  “创”指作品达到了一定水准的智力创作高度。理解上注意三点:第一、没有留下智力创造空间的活动不符合“创”的要求。第二、独创性中的“创”不要求达到专利法中的“创造性”高度;第三、独创性中的“创”并不要求具备高度文学和美学价值,但要求智力创造性不能过于微不足道,需要体现出作者独特的智力判断和选择,展示作者的个性并达到一定创作高度要求。

  例1:诗人甲许久无作品问世。 一日,灵感突降,将一首古诗改成下面的模样:“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虽然只是把别人的诗重加标点,但新作品就这样诞生了,甲对自己创作的“新词”享有著作权。

  例2:甲2018年到西安讲课时,为了招同学们喜欢,绞尽脑汁整出一首诗。诗日:“横看成岭侧成峰,多少楼台烟雨中。停车坐爱枫林晚,人面桃花相映红。”此诗也粗陋,且不无亵渎名篇之嫌,但以独创性标准审视之,仍不失为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因此甲对其享有著作权。

  因无“创”而不属于作品的常见例子:将汉字作品“改成”盲文(因汉字与盲文存在着一一对应关系);电视节目表;(按姓氏笔画排列的客户)电话号码簿;精确临摹所产生的复制品;大头贴。例如:甲为某公司业务员,推销一种高级营养品。作为一个有心人,甲历经千辛万苦,收集了数百名客户的电话号码与住址等信息,按照姓氏笔画顺序排列成册。乙公司生产类似功能的营养品,得到甲编制的电话号码簿,复印200册,交给公司推销员在业务中使用。该例子中甲编制顾客电话号码簿,“浑身冒汗”,呕心沥血,但该电话号码簿无独创性,不是作品,不享有著作权;乙公司未侵犯甲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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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著作权相关的公务员公共基础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著作权登记并非构成作品的充分条件

司法考试四卷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习题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答案

  司法考试即将开始,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著作权登记并非构成作品的充分条件

  【案情】

  原告系一家芝麻酱生产企业,其将产品包装标贴登记为美术作品。从作品登记证书看,该标贴分为三部分:上下两部分均呈黄色,中间部分呈红色;上部左侧为原告注册商标,中间有“重庆市著名商标”及“餐饮专用”红色字样;中间部分有“QS”认证标识和“芝麻酱”白色字样,并标有产品重量;下部为产品的保质期、渝卫食证号、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厂址、产品条形码以及产品介绍。另外,标贴的顶端和底部均有红色腰条,底部腰条上载有原告名称及电话。被告生产的产品亦为芝麻酱,芝麻酱的标贴在颜色排列及文字内容上与原告著作权登记的内容基本相同。原告以被告使用近似包装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分歧】

  就本案应当如何处理,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原告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司法裁判不能否定行政行为的效力。被告使用的情形与原告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应认定被告侵权成立。

  另一种意见认为,即使某客体获得了著作权登记,但该客体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仍应由法院依法审查。本案中,原告登记的标贴为颜色文字的组合,不具有独创性,故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获得著作权登记并非构成作品的充分条件,理由如下:

  1.著作权登记因证明权属而存在

  著作权法规定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获得著作权,但在发生纠纷时,著作权人往往由于时间久远无法提供作品底稿。著作权登记刚好可以弥补上述不便,记载的事项一经登记即被推定为真实,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作品登记证书成为著作权人最简便有效的身份证明。著作权登记采自愿原则,仅系证明权属的初步证据,并非取得权利或行使权利的前提。

  2.独创性是作品的根本属性

  作品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属于智力表达;二是具有独创性。独创性要求该智力表达系作者独立创作,作品在客观表现形式上,至少应与公有领域的相关作品存在些许程度的差异。所以,独创性是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基础和根本动力,是作品的根本属性。

  3.著作权登记并未对作品进行实质审查

  作品登记机关对作品的审查仅限于形式要件,并不进行实质审查,某客体获得了著作权登记,并不当然代表该客体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第九条规定,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第九条规定的核查内容应为第八条规定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根据《新版本作品登记证书样本》,作品登记证书中的作品登记事项有:作品名称、类型、作者、著作权人、创作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且载明“以上事项由某某申请,经某版权登记机关审核,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规定,予以登记”。可见,登记机关审核的内容即是作品登记证书上列明的事项。而作品名称和类型均为申请人自行填写,登记机关并不审查登记对象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因此,著作权登记并...

与著作权相关的司法考试四卷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体育赛事节目的著作权法保护问题

司法考试四卷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 司法考试知识点

  2018年法考临近,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体育赛事节目的著作权法保护问题

  裁判要旨

  判断涉案体育赛事节目是否构成以“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需考虑其是否满足固定及独创性要件。由于体育赛事直播中存在的诸多客观限制因素使得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续画面通常情况下不符合电影作品独创性的高度要求,但如果特定公用信号的直播并未受相关客观因素限制,或存在其他独创性体现,则其连续画面可能构成电影作品。

  案情

  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浪公司)经合法授权,获得在授权期限内在门户网站领域独家播放中超联赛视频的权利。新浪公司认为,中超联赛赛事节目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天盈九州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其网站(www.ifeng.sports.letv.com)设置中超频道,非法转播2012年至2014年两个赛季的中超联赛直播视频,严重侵害了新浪公司享有的著作权。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天盈九州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

  裁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体育赛事节目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乐视公司、天盈九州公司以合作方式转播的行为侵害了新浪公司的著作权。因被诉行为已通过我国著作权法进行了调整,无需再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据此,判决天盈九州公司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和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

  天盈九州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作出二审判决,认为涉案体育赛事节目未构成电影作品,遂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新浪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评析

  由于作品的类型均是法定的,且不同类型的作品的构成要件亦是不同的,在判断体育赛事节目是否构成作品时,首先需要当事人明确其主张的体育赛事节目构成何种作品。本案中,新浪公司明确其主张的是涉案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续画面构成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六)项规定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简称电影作品)。基于此,本案的审理焦点在于涉案体育赛事节目是否构成电影作品。

  1.电影作品的构成要件。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电影作品至少应具有固定及独创性两个构成要件。固定要件要求电影作品已被稳定地固定在有形载体上。而独创性的要求涉及独创性高度和角度。对于独创性的高度要求。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连续画面或者属于电影作品,或者属于录像制品。因此,对电影作品的独创性分析不能脱离录像制品。在结合考虑我国著作权法的逻辑体系、著作权与邻接权制度历史发展及司法实践现有做法等因素的基础上,电影作品与录像制品之间的区别在于独创性程度的高低,而非独创性的有无。对于独创性的判断角度。不同类型作品之间以及同一作品类型中更为细化的分类之间,均可能存在不同的独创性判断角度。体育赛事属于客观事件,具有纪实性质,其如果构成作品将属于纪实类电影作品,故本案仅分析纪实类电影作品的独创性判断角度。纪实类电影作品的客观特点决定了其独创性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对素材的选择、对素材的拍摄、对拍摄画面的选择及编排。每一个此类电影作品至少应在上述一个或几个方面体现出作者的个性化选择。

  2...

与著作权相关的司法考试四卷

著作权登记代理合同

著作权登记合同 著作权代理合同 著作权登记代理合同书

  当我们有一项发明或技术时,可以申请专利登记,当别人想使用时,需要付出报酬。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您整理的“著作权登记代理合同”,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留学群查看。

  著作权登记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咨询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甲方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宜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帮助甲方取得相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已确认甲方符合软件著作登记条件。乙方应勤勉、尽责的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宜;

  2、乙方应当在有关部门下发证书后,无偿协助甲方办理成都市软件著作登记证书资助,并及时将证书交付给甲方;

  3、按甲方确定的登记计划要求,乙方全权处理及负责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全过程,直至获得证书;

  4、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企业信息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至少人民币壹万元的赔偿。上述保密为永久性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5、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书面建议和意见。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委托咨询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不构成对他人的侵权且无权属纠纷:

  2、甲方从乙方获取证书之后需及时将应付款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委托咨询服务费用

  1、乙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乙方按每件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共 件,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该费用包含办理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官费);

  2、付款方式:在甲方拿到证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咨询和服务费用按件支付,应付金额(人民币)=证书件数* 元/件;

  3、结算方式:经双方商定采用转账方式付款,乙方提供本咨询服为应收款项除官费以外剩余部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官费部门为版权局出具的官票)。

  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规定义务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4、乙方完成委托咨询和服务事项后,本协议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加赔偿;乙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赔偿;

  2、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协议第二条规定义务之一的,甲方有权保留追加赔偿的权利;

  3、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导致业务延误的,双方同意业务继续进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上述原因导致业务无法继续办理的或者甲方不符合相关条件原因...

与著作权相关的代理合同

2018年初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考点归纳:著作权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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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初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考点归纳,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初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考点归纳:著作权常识

  著作权常识

  内容包括:著作权与著作权法的概念;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范围;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权利及其保护期限;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著作权的限制;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一)基本要求

  1.了解著作权与著作权法的概念。

  2.掌握关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作品范围的知识。

  3.熟悉关于著作权人和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知识。

  4.掌握关于著作权权利种类及其保护期的知识。

  5.掌握关于出版单位应该尊重著作权****利的知识。

  6.熟悉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7.掌握出版单位使用作品的付酬方式及其计算方法。

  8.了解著作权限制的概念。

  9.熟悉著作权限制的方式。

  10.掌握关于侵犯著作权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知识。

  (二)考试内容

  1.著作权与著作权法的概念。

  2.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作品的范围。

  3.著作权人的作品著作权归属。

  4.著作权的权利种类及其保护期。

  5.出版单位对著作权****利的尊重。

  6.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7.出版单位使用作品的付酬方式及其计算方法。

  8.著作权限制的概念和具体方式。

  9.侵犯著作权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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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著作权相关的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2018年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知识》章节知识:著作权侵权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知识点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考点

  2018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知识》章节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知识》章节知识:著作权侵权

  第四章 出版与出版工作

  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限制: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的具体行使所作的一些限制性规定。

  法定许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方式:1.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发表作品

  2.报刊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主要3种,《著作权法》规定了5种)

  著作权侵权人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著作权侵权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须承担行政责任的侵权行为种类:

  1.有法定例外的行为

  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第二,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

  第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第四,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节目)。

  第五,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

  第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2.无法定例外的行为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著作权侵权人可能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

  须承担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明知是上列各种侵犯复制品之一还进行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人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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