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自主招生信息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7〕1号),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华南理工大学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与报名条件
1.主要招生专业类别(详见附件1):
1)轻工与食品类;
2)化学与化工类;
3)环境与能源类;
4)机械与材料类;
5)生物与医学类;
6)数理基础类;
7)信息与软件类;
8)社会科学类。
2.招生计划: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当年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总招生计划数的5%(315人),各专业计划详见附件1。
3.报名条件:
华南理工大学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确有佐证材料证明具备学科特长,且学业成绩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者:理科数学及物理成绩在高中三年共五次期末考试(十次成绩)中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文科语文及英语成绩在高中三年共五次期末考试(十次成绩)中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上海、浙江考生数学、物理、语文、英语中任何两科)。
达不到以上基本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评审。
上海、浙江考生所报考专业需符合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1,最终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测试内容
包括笔试、学科特长面试和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基础知识的广度、学科特长的深度、对三观的理解等,为100道不定项选择题,分为学科测试一(适合理科或选考科目相近的不分文理科考生)和学科测试二(适合文科或选考科目相近的不分文理科考生);学科特长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具有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考察学生是否色盲色弱,该测试结果仅作为专业安排的参考,不计入总分。
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考生无须参加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科特长面试和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方式: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只可选择报考六个(含)以内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