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首次申请美国签证或者续签,申请流程大致相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护照到期,但签证可能仍然有效。您可以使用包含有效签证的旧护照和有效的新护照去美国旅行。您可使用签证代传递服务加快申请流程。大多数情况下,使用该服务则无需前往使/领事馆进行面谈。但是,同面谈一样,代传递服务并不能保证签证申请成功。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使/领事馆在审查通过代传递服务提交的申请之后,可能要求申请人亲自来面谈。下面就和留学群小编一起去看看美国签证续签的具体事项吧!
条件
您的年龄可能符合申请免面谈条件,或者您以前的美国签证在到期后48个月之内进行续签。
根据年龄而设定的条件:
·14岁以下和80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如果没有美国签证拒签史,则可通过代传递服务申请签证。请参阅下文“支持性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确保提供正确的申请文件。
·上述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上述申请人必须本人在中国。
根据过去美国旅行而设定的条件:
·如果之前获得过美国签证,您可能符合代传递服务进行申请。
·您之前获得签证时的年龄必须在14岁(含)以上,且必须采集过指纹。
·您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您必须本人在中国。
·您申请的必须是同一类型的签证。例如,您之前拥有的是B类签证,而且希望再次申请B类签证。
·如果您之前的签证为B类(临时商务/旅游观光)、C-1类(过境)、D类(乘务员/船员)、F类(学生)、J类(交流访问学者)、M类(非学术型学生)或O类(杰出人才),则您的当前签证必须有效,或过期不超过48个月。
·如果您的护照上有两个失效签证,只要签证过期时间不超过48个月,您可以依据二者之一(第一个或最近失效的签证)申请代传递业务。
·如果您是续签H-1、H-4、L、P-1或P-2类签证,则您的当前签证必须有效,或过期不超过12个月。
·您不能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申请多次入境的L签证(公司内部调职者)。免面谈代传递服务只接受申请一次入境的L签证。
·如果您申请I类签证(记者和媒体签证)、P-3类签证(娱乐/表演签证)或H-2B类签证(非技能工作者签证),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
·要符合续签代传递服务条件,F-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在已入读的美国学校或机构学习,而J-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参加以前的交流项目。
·如果您的签证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但是F-1或J-1类不包括在内。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的F-1类签证,过期不得超过36个月。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的J-1类签证,过期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包含有效或到期美国签证的护照遗失,您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
支持性文件
所有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