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经济发达的国家,不少人希望移民美国,那么哪些情况是不能上去政治庇护移民的呢?留学群的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不能申请美国政治庇护移民的三种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在第三国长期停留
如果申请人在进入美国之前曾长期停留在某一国家,则无法申请美国政治庇护。长期居住的法律定义是获得长期居留权、公民权或自由出入权。
考量的因素包括居住条件、工作许可的范围、是否拥有土地等不动产、是否拥有该国公民所拥有的权利等。
应该注意的是,申请人的父母配偶等亲属如果拥有第三国的长期居留权,也会影响申请人的政治庇护申请。如果在其他国家长期居住,仍然可以申请暂缓递解出境。
暂缓递解出境与政治庇护的区别在于,获得暂缓递解出境的人无法申请绿卡,也不能申请亲属来美。
二、对他人进行过迫害
迫害过别人的申请人无法申请政治庇护或暂缓递解出境,即使并非出自个人的意愿或被迫对他人进行迫害也会造成申请失败。
三、来美超过一年的时间
来美超过一年才提出申请,一般也会被移民局否决。如果来美超过一年才提出申请,应说明为什么没有及时提出申请。可以接受的理由包括长期生病、国家形势发生变化、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刚刚度过21岁的生日等。
目前,移民局对于来美一年之后才提出的庇护申请,除少数申请外,一般都会直接转到移民法庭,让法官定夺申请人的情况是否属于例外从而允许提出申请。
真实身份法案对政治庇护申请的影响
2005年通过的真实身份法案对政治庇护的申请有着广泛和深刻的影响。首先,该法案要求申请人出具各类文件与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过去所受过的迫害或者未来可能受到的迫害。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则要详细说明为什么不能提供这些文件,以及说明为获得此类文件所进行的努力。比较容易获得的文件包括申请人的护照、出生证明文件、结婚文件、户籍文件、工作证明文件。一般来讲,申请人都无法提供未来会受到迫害的文件,但可以找出过去受过的迫害的证明文件,如逮捕证、传票、结扎证明、罚款文件以及病例等。如果拿不出书面文件,则要详细说明不能拿出文件的原因,并列举为此所做出的努力等等。
该法案对政治庇护申请有两个好的影响。首先,该法案取消了庇护身份申请绿卡的10000个名额的限制。在此之前,庇护申请绿卡需等待数年之久。在该法案通过之后,等待绿卡的时间大为缩短。许多庇护人士都得到了绿卡。
目前移民局审理政治庇护的现状
目前移民局对政治庇护申请的审理有趋严的情况发生。首先,由于华人在申请政治庇护方面有较为广泛的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移民局对此已经了然于心,因此对大陆华人提出的政治庇护申请加以严格审理。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凡是中国人提出的证明文件,移民局都要进行刑事测探,以证明文件的真伪。
法律规定,任何人只要提出虚假的庇护申请,一旦查处,就永远不能获得绿卡。另外,在进行庇护面谈时,虽然仍然允许申请人自带翻译,但移民局通过电话公司另外聘请翻译,监视自请的翻译是否忠实地翻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