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专科院校,该校将于7月7日、9日8:30至16:00开展学校招生咨询,对该学院有报考意愿可以咨询了解了解,下面是留学群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历证书: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望京校区);河北省固安县永定北路005号(固安校区)。
第三条 我校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相关政策,依法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计划,统筹领导、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开展。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招生计划编制的相关要求,根据招生规模、专业建设、就业情况、生源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我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