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税法讲义栏目,提供与税法讲义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讲义:城建税的纳税地点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注册会计师税法重点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讲义: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城建税的纳税地点

  城建税的纳税地点与“三税”一致,特别之处: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也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推荐: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库

  解读2017报考CPA考试科目搭配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导

  2017年注会考试上班族备考计划

  历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率的秘密

...

与税法讲义相关的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 注册会计师税法重点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知识点: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额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建筑业

子目
计税营业额

与税法讲义相关的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2016CPA《税法》精选讲义:税法适用原则

税法讲义 CPA税法考试 CPA考试

  2016CPA《税法》精选讲义:税法适用原则

  迎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赢在起点。留学群考试专栏给你提供合理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备考考试试题及考点攻略。

  1.法律优位原则

  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

与税法讲义相关的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