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参加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考试的考生注意!关于福建2023年高职分类技能测试和特殊类考生文化考试的详细安排表已经整理在下文了,参考的福建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福建省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和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安排表”,供福建考生参考阅读。
福建省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
和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安排表
类别 | 主考院校 | 报到时间和地点 | 测试时间和地点 | 有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
汽车类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1... |
福建省参加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考试的考生注意!关于福建2023年高职分类技能测试和特殊类考生文化考试的详细安排表已经整理在下文了,参考的福建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福建省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和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安排表”,供福建考生参考阅读。
类别 | 主考院校 | 报到时间和地点 | 测试时间和地点 | 有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
汽车类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1... |
福建的考生注意了,福建2023年度的高职分类招考考试通知已经公布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福建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和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安排表”,可供参考。
类别 | 主考院校 | 报到时间和地点 | 测试时间和地点 |
重庆市公布了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安排的公告,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重庆2022高职分类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重庆2022高职分类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一)6月20日9:00起,考生可在各考点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6月25-26日为测试时间,人数较多的考点可适当提前或延后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7月10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凭考生号和高考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查询到的成绩有疑义,可于7月10日17:00前登录成绩查询网站申请成绩复核。
(四)7月中旬考生填报志愿、8月上中旬进行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拓展阅读:高职分类考试和单招的区别
1、单招,即为单独招生简称。
概括而言,就是高职高专层次的自主招生。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考试招生是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机制的试点,是国家高考的组成部分。学生入校后与统招的学生待遇相同。
2、分类考试。
高校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中确定2科,并提出等第要求,考生在6科中自选3科,将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由此构成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即简称为“两依据,一参考”中的两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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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的考生注意了,福建2023年度的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得到了,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福建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温馨提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各位考生:
2023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将于3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安排附后)。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应主考院校的指定网站,查阅本人职业技能测试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相关备考工作。
2.考生应按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打印本人测试单(或准考证),准确了解本人的报到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严格按照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测试。请考生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测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测试单(或准考证)以及主考院校规定的其他材料,并接受考生身份核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
4.考生在出行时,应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考生若出现身体异常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5.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6.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按照相应主考院校的要求执行。
附件: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和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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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福建省考试院发布的通知,2023年福建高职分类职业技能考试将于3月10日至17日报名,3月16至26日进行考试。下面是留学群收集整理的 “2023年福建高职分类职业技能考试报考时间安排”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网络报到时间:3月10日-17日
现场考试时间:3月16日-26日
各校具体时间安排:
福建省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即将于3月中下旬举行,为考试能更顺利的进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考试考前温馨提醒,福建的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3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温馨提醒”,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各位考生:
2023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将于3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安排附后)。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应主考院校的指定网站,查阅本人职业技能测试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相关备考工作。
2.考生应按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打印本人测试单(或准考证),准确了解本人的报到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严格按照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测试。请考生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测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测试单(或准考证)以及主考院校规定的其他材料,并接受考生身份核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
4.考生在出行时,应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考生若出现身体异常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5.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6.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按照相应主考院校的要求执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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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安排已经公布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2022福建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安排已公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2022福建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安排已公布
考试安排
高职分类招考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1年6月参加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实行“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主考院校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职业技能测试的疫情防控、命题、制卷、试卷保管、测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布等具体工作由各主考院校执行。各主考院校根据测试工作需要,可自行选定若干合作院校或设置若干考点。
3.职业技能测试于2022年3月中下旬举行,相应类别的具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2.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26日15:00至17:00进行,实行语文、数学同场合卷考试,考点设在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3.特殊群体类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高职分类招考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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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为做好福建省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特发布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要参加该考试的考生来看看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2〕1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8.台商子女高中毕业后,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可以在大陆参加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二)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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