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不要忘记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哦!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2017年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得知,2017年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统筹协调本地区认定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倡人性化服务,优化流程、简便手续,保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及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新政策、新规定的学习和掌握,提高其政策水平、法制观念、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队伍。
(二)合理安排认定工作。为满足各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要,各地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将认定时间安排、咨询方式等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告知,每次网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今年春季国考成绩公布时间在6月20日左右,各地须增加一次为春季国考合格者的认定工作,各地要提前做好认定计划安排。
(三)严把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开展工作。对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持有假学历证书、假普通话等级证书等造假材料进行认定时,一律不得认定。
(四)使用好信息管理系统。各地要提高对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视,指定计算机、USBKey钥匙、存储介质等物品的责任人,防止用户名、密码、机构、数据、不公开文件等信息泄露。各地在公示结论时,不得公开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项目。
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与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或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何丽(电话:0591-87091355),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人张一娴(电话:0591-8378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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