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关于禁止学生吸烟的管理制度通知
今年二月,我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等一系列禁烟令要求,启动了“无烟校园”实施方案。利用板报、宣传栏、电子屏幕、国旗下讲话宣传禁烟知识,学校门口悬挂“无烟校园”告示牌,在校园广场、教学楼、行政楼等醒目位置张贴了禁烟标志,清除了所有办公室的烟灰缸等吸烟用具,宣传工作全面展开,教育管理措施到位,广大师生积极配合,学校禁烟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为进一步营造和谐、健康、文明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减少烟草危害,建立“无烟校园”的长效管理机制,经学校党政工团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关于禁止学生吸烟的管理规定”。
一、“学生禁烟”要求:
1、严禁中学生吸烟。
2、严禁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地方(教室、寝室、食堂、卫生间、楼道)吸烟;严禁学生在校门外及周边附近吸烟。
3、学生不准携带香烟进入校园,学校将组织不定期检查,如有发现则作吸烟论处。
4、各班级班主任为本班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禁烟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管,要采取得力措施查处本班学生吸烟的行为,加强对学生教育管理,确保本班学生无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教室、寝室做到无烟味、烟头、香烟、烟盒、打火机。
二、成立校园文明监督岗
成员:校团委成员、学生会成员
三、“校园文明监督员”工作职责:
1、“校园文明监督员”工作人员不定期到校园各区域尤其是卫生间等场所检查吸烟的学生。一经发现学生吸烟,调查落实其姓名、所在班级和香烟的来源并作记录.报政教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每天在分管的区域内检查学生吸烟情况,如发现学生在寝室吸烟或在寝室里发现烟头、烟盒、打火机,调查落实其姓名、所在班级和烟头、香烟来源并作记录,并向政教处汇报,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对学生吸烟违纪行为的处理及处罚办法:
1、第一次吸烟:约见家长来校配合教育,给予“警告”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2、第二次吸烟:给予“记过”纪律处分,停课在家教育戒烟一周以上,并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3、第三次吸烟:给予“留校察看”纪律处分,停课在家教育戒烟一个月,并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4、经过屡次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给予劝其退学或报县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开除学籍”纪律处分。
5、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查实班级学生吸烟达到5人次及以上,则取消该班学期“文明班级”的评选资格;凡有吸烟违纪记录的学生,取消本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等评选资格;已经享受国家助学金待遇的学生吸烟,取消资格并追还国家助学金另行分配给其他家庭困难学生。
6、对于事实清楚又拒不认账,对待教师批评的态度蛮横的
学生,学校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对认识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并确实有悔改表现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五、全校师生对于在校园内学生吸烟的违纪行为,均有劝阻、举报的权利与义务。
此规定从即日起开始实行,希望全校学生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