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新进公司的全体员工: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新进公司的员工,一年转正定级后,公司给统一办理缴纳社保。现在由员工自己缴纳社保,缴费收据上交到公司人事部门。为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给予补偿,每月每人补人民币180元,体现在个人的工资里。此规定从2015年6月1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公司人事部
2015年6月1日
以上是留学群作文栏目为您带来的《缴纳社保的通知》,希望对您有帮助。
通知
新进公司的全体员工: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新进公司的员工,一年转正定级后,公司给统一办理缴纳社保。现在由员工自己缴纳社保,缴费收据上交到公司人事部门。为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给予补偿,每月每人补人民币180元,体现在个人的工资里。此规定从2015年6月1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公司人事部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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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对每一位工作的人来说都很重要,那么社保的缴纳期限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是留学群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沙限期缴纳社保通知书公告,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各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
你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我中心根据你单位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所登记的住所无法直接送达。现我中心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书》,你单位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中心(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领取《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liuxuequn.com
《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限你单位自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所欠社会保险费本金及滞纳金缴纳至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费征缴专户(户名:长沙市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账号:800059486211020;开户行:长沙银行荷花园支行)。逾期仍不缴纳的,欠缴社会保险费将继续按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并将你单位的违法行为移送至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查处。经催缴后10日内未缴清的,同时中止你单位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很多人都会遇到档案和社保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留学网小编就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自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以来,劳动合同就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状态的重要依据,而人事档案不能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
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第一天,即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根据上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的在次月就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就应当履行为其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义务。
根据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的有关规定,如果职工档案存在人才服务中心,就应为职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可以以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比例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由职工个人到职介中心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社保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利益。最近,不少粉丝咨询思之想之,自己没有工作单位,该如何缴纳社保呢?
首先要明确,没有单位的个人也可以缴纳社保,缴纳社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参加职工社保,另一种是参加城乡居民社保。
对于第一种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参加职工社保,这种一般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种保险,一般不能分开缴纳,而且要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可以通过人才服务中心或者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来参加社保。
参加职工社保,缴费标准比较高,一般来说,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在很多地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
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参加职工社保,由于缴费水平高,所以适合收入比较高的人,而且,要说明的是,在相同的缴费基数下,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待遇跟企业职工是一样多的。
对于第二种直接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种,可以分别缴纳。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你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职工社保,那么就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缴费分为很多档次,比较灵活,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你可以一年只缴纳100元,也可以一年缴纳几千元。
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用低,但相应的,以后拿到的养老金水平也比较低。而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有政府补贴的,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高,也就越划算。
所以,在自己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还是首选参加职工社保,目前企业职工平均高养老金超过2000元,其次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档次缴费,这样以后退休后拿到的钱高得多,生活就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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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保联网又进一步,人社部日前扩大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地区,要求2016年底前所有试点地区要完成已参保人群的数据比对和清理工作。广东是试点地区之一,从广东省人社厅了解到,目前广东已初步搭建完成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面向全省社保经办机构的数据传输模块已经上线,并初步形成参保信息登记库,未来将初步实现全省数据联通。社保联网后到底有啥用呢,这些人首当其冲就会受到影响!
最新进展:系统初步搭建完成未来实现全省数据联通
2014年人社部宣布,自2014年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对法律政策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城乡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登记,核查比对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全国联网和实时更新。
近日人社部再次下发通知,确定包括广东省在内的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试点地区。2016年底前,所有试点地区要完成已参保人群的数据比对和清理工作。
从广东省人社厅了解到,广东省已初步搭建完成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面向全省社保经办机构的数据传输模块已经上线启用,其他模块正按照需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此外,通过对社保卡持卡人数据库、全省户籍人口数据库等数据进行比对,初步形成参保信息登记库,目前在进一步清理补充、校验核查。
省人社厅指,计划在全省集中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的框架内,制定全省统一接口标准,组织各地市对本地社保业务系统进行接口开发或改造,与全民参保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的动态更新机制。在全省集中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将初步实现全省数据联通。
你的这些信息将被登记 涉及24个指标
省全民参保登记系统涉及的信息指标一共有24项,包括登记单位信息,登记人员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户口所在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状态,经办人等等。也就是说,若在省内两地重复参保,不管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都将一目了然。
人社部和各省社保部门的数据还将共享和同步。各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需遵循部里统一的接口规范,与部级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和联调测试。省级系统应将核实后的信息定期上传到部级系统,同时从部级系统获取交互信息,实现部省数据的共享和同步。
这些人将受影响:重复参保信息需每年筛查清理
建成全民参保数据库并形成动态更新机制后,人社部门就可以综合评估参保扩面空间,全面分析未参保原因,合理确定参保扩面计划,精准实施促进参保政策,同时有效地减少应保未保、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虚报参保等问题。也就是说,实现共享和同步后,在省内外重复参保的信息也将“无所遁形”。
具体哪些人会受到影响呢?有广州市的社保人士介绍,目前造成重复参保最常见的有几种情况:
比如在企业停薪留职期间,到了另一个城市的企业工作,两家企业都为其买社保,造成重复参保。<...
申请书一般用来集体或者个人向组织和企业提出请求。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我相信很多人都要涉及到一些申请书的书写,基本上申请书都带有目的性,你是否知道申请书怎么写才能让人眼前一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未缴纳社保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合集4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申请人:______市_______贸易公司;
住所:__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总经理。
被申请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_____市______区_____大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董事长。
申请人已就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案的解决,向你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贵会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所欠货款。根据申请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证实,被申请人由于长期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已出现变卖车辆、转移资产,试图逃避债务的动向。
为确保申请人的经济利益能在仲裁裁决之后得以顺利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你会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仲裁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之其他财产。如因申请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则本申请人愿负一切赔偿责任。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附:1。被申请人开户银行情况及财产状况说明书一份。
2。申请仲裁保全措施担保书一份。
申请人:____市____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双倍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入被申请人工作。事前,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举办的厂内担任厂长,月工资按每月_______元计算,如果试用不合格,双方终止合同,工资按每月_______元结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申请人一直在被申请人工作,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_______月中旬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试用不合格终止合同,但一直拖欠申请人...
五证合一对社保会产生什么影响呢?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您带来的五证合一对社保的影响,希望对您有用!
五证合一是什么
“五证合一”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从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未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单位仍按原办法办理。
对于新成立的企业来说,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
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登记部门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
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前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要求提供的银行账号等指标项目,“五证合一”后由企业在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商部门注册信息中直接调取,并按照企业提供的职工信息完成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时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由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留学群
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时,要求企业填报的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缴费金额、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纳入企业年度报告,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如果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同时仍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登记。由地税部门负责接收工商部门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信息(包括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审核登记后将数据传送同级社保经办机构,传送的参保单位信息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内容,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接收地税部门传送的参保单位信息,并登记在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中。
工伤保险单位参保登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接收工商部门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信息(包括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并将已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的企业信息及征收信息按照现行双方数据交换方式将数据传送同级地税部门,传送的参保单位信息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内容。
接收工商部门共享的企业注册信息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公开信、公告、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醒、督促已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产生用工后30日内,依法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逾期仍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手续的,经办机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职工参保缴费义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持续深化共享登记信...
社保缴纳将影响劳动者以后的退休养老等诸多待遇,然而有些单位以种种理由,停缴或缓交社保,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留学群小编提醒,遇到以下这六种情况,你可以理直气壮说“不”!
1
单位试用期不缴社保,员工转正后才缴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合法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2
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
如今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
这是违法且不合理的。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3
单位仅以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作基数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过,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4
档案没转移到单位,就无法缴社保
新员工入职,由于人事变动的关系,之前的档案可能没有及时从原来的单位调来,这时有些单位会称因为没有档案所以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档案并不能成为单位缓交社保的理由。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可见员工没转档案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社会保险的理由。
5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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