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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方法问题可以归结到“认识论”,需要回答三个问题:人是如何认识事物的?需要认识的客观事物是什么?怎么证明自己的认识是正确的?以“电子商务”为例,简单说明一下:
首先,人认识事物离不开感官,但不要认为“感觉”到的那点东西都对、就是全部、当成整体。比如,有些人看到做网页,以为电子商务就是做网页、建 网站;有些人看到在网上能买卖东西,就把“交易”当成电子商务的一切;瞅见在网上可以发布信息、做广告,就把促销当成电子商务;有人目睹互联网的庞大作 用,以为电子商务可以无所不包了。等等这些,说明单靠“感官”经验的方法,很难不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所以,除了“经验”,人要更多地依靠“理性”;但不要把理性当成书本上的教条。西方近代哲学的创始人笛卡尔(Descartes)在其著作《谈 谈方法》中,崇尚依靠“理性”的方法推演科学;强调人不要把“意见”当成真理,而应该接受理性上能清清清楚、明明白白认识的东西。他主张人应该在某个时期 对自己的思想进行清理,把从小因理性发育不健全盲目接受的教条扔回“回收站”。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也是如此,教材、书本可能也是别人的“片面”认识。对此未 加理性思考,就片面接受,难免不犯错误。
究竟什么是电子商务?许多同学学了几年,对这个问题还有困惑。其实,这不是“电子商务”不存在,而是思考、认识问题的方法有问题。一般人的思维 模式是:“是什么”的问题必须有个“客观对象”,电子商务有这样简单的“客观对象”吗?电子商务有参与者,需要网络技术、平台技术,需要交易、支付、安全 技术,离不了物流、交易的商品,还需要管理,等等这些哪个是“电子商务”,哪个又不是“电子商务”。简单说,应该以系统的观点理解“电子商务”,而且是个 复杂系统。
怎么证明自己的认识是正确的?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在这一点儿上大胆多了,这一学派觉得认识本身无所谓对错,“真理”是和人行为的结果有联系的东 西。从这一角度说,学电子商务,懂多懂少,理解是“对”是“错”,都不重要。关键在于学这个专业,辛辛苦苦毕了业,“电子商务”本身能给自己带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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