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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获得“全国职业教育种植类专业示范学校”的称号,拥有以种子生产与经营为代表的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954

  第六条 办学性质:甘肃省省属公办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 制:三年

  第十一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25号 邮编:73002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部署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招生规定,负责具体招生方案制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分类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类型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类型分五类:综合评价录取、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录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

  第五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与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单独招生简章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留学群为你整理了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希望可以给你帮助,更多资讯本网将持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金城兰州,始建于1907 年(光绪33 年)兰州道彭英甲创建的“甘肃官立农林学堂”,是一所甘肃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111年办学历程。现为全国职业教育种植类专业示范学校、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全国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成人教育先进单位、中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职业技术学会农业与农村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甘肃省十大杰出职业院校、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单位、甘肃省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学院建有本部、和平校区和西校区,其中西校区(筹建)位于兰州新区。设有农业技术系、园林工程系、畜牧兽医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化工系和基础部6个系(部)。在职教职工229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近4700人。在专业建设上以现代职教理念为指导,形成了农技类、园艺类、财务会计类、经济管理类、信息技术类、畜牧兽医类、食品类和化工类等8个专业群28个专业。

  学院现有职业教育研究所和三农研究所2个教科研机构。有2名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4名教师为省级骨干教师,1位教师为省级教学名师。有12个实训中心65个专业实验室,1个职业技能鉴定所,2个教学实习实训农场,校外实习基地135处。

  学院始终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服务“三农”为己任,坚持人格与创业教育,拓展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坚持质量工程建设,深化能力培养教学改革;坚持深化校企合作,提升学生职业发展能力;坚持农民创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坚持应用型农业科学研究,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格局。知识、技能、素养相融合,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为学院的特色和亮点。毕业生占到全省农业骨干企业创办者及管理技术骨干的三分之一以上。

  学院先后承担国家和省列小麦、胡麻育种科研推广、863 攻关、948 引进、甘草和苦参栽培、“星火科技”培训、农民创业培训、阳光工程等项目,与美国、意大利、加拿大、以色列、奥地利及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科研推广项目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 项,农牧渔业丰收奖4 项,省科技进步奖25 项,地厅级奖56项。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各1项,厅级奖12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全国种子技能大赛特等奖、全国会计技能大赛二等奖等奖项。学院原研究员周祥椿同志被评为甘肃省首位科技功臣。

  二、核心理念

  办学宗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三农”发展

  办学理念:培养学生人格与素养的同步发展

  教育模式:以产品开发为载体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

  三、报考条件

  1.参加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即职业高中生、中专生和技校生)。

  2.身心健康。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院招生专业规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现象。<...

与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二0一七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二条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630

  第三条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 职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办学地点: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现设生物技术、动物科学、园艺园林、信息技术、经济管理、公共教学部、软件学院等共32个专业。

  第七条 二0一七年秋季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学费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学制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农业生物技术 文/理 3 6000

  食品生物技术 文/理 3 6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文/理 3 6000

  食品加工技术 文/理 3 60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文/理 3 6000

  农产品流通与管理 文/理 3 6000

  畜牧兽医 文/理 3 6000

  动物医学 文/理 3 6000 宠物医学方向

  动物防疫与检疫 文/理 3 6000

  宠物养护与驯导 文/理 3 6000 宠物护理与美容方向

  休闲农业 文/理 3 6000

  园艺技术 文/理 3 6000 现代都市园艺方向

  园林技术 文/理 3 6000 含风景园林、城市园林规划管理方向

  园林工程技术 文/理 3 6000

  建设工程技术 理工 3 6000

  工程造价 文/理 3 6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 3 6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 3 6000 含WEB应用开发、网页美工方向

  动漫制作技术 文/理 3 6000

  通信技术 文/理 3 6000

  软件技术 文/理 3 9000 含软件开发、多媒体应用、软件测试方向

  电子商务 文/理 3 6000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 3 6000

  统计与会计核算 文/理 3 6000

  会计 文/理 3 6000

  审计 文/理 3 6000

  物流管理 文/理 ...

2017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专科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以下是留学群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留学群(m.liuxuequn.com)查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0995

  第四条 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六条 学院承诺诚信招生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概况: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新疆首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位于昌吉市,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核心区,大型龙头企业集聚,拥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及就业环境。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学院有四个校区,占地6000亩。建有1.7万平方米图书信息大楼,有纸质图书82.43万册、电子图书达1411.92GB;建有信息中心和设备一流的校园网;建有1.4万平方米的实验实训大楼,具有职业氛围的实训基地(含实训室)87个;与企业合作,建立了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566家。

  2017年学院安排了40个招生专业。其中,种子生产与经营、畜牧兽医、园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8个专业为国家级重点专业,水利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等7个专业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成为自治区首批四年制应用本科(4+0培养模式)和五年制应用本科 (3+2培养模式)试点专业。建成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6门。

  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万余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6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名师7人,自治区教学能手4人,自治区首届“四好老师”1人,自治区技能大师1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影响力人物1人,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带头人1人,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骨干教师1人。

  学院设有专门的就业指导办、校企合作办、创新创业学院,为学生的就业与创业提供专业服务。2003-2016连续14年学院就业率名列新疆高校前茅,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名列前茅,并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首批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称号。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书记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全程监督。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在招生委员会中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

2022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新疆昌吉市,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在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有园林工程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0995。

  第三条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分为学院本部、屯河、东泉、榆泉四个校区。

  第四条 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为普通高职,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普通高职学制三年。

  第六条 学院承诺诚信招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全国先进关工委集体”等荣誉称号;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是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教学管理50强单位。入选全国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和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

  学院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昌吉市。昌吉素有“西域咽喉”美誉之称,距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30公里、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黄金枢纽和桥头堡,是新疆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学院现有校本部、屯河、东泉、榆泉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6000余亩,下设13个分院及教学单位,开设以农林牧为主的45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学院连续十九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位居自治区高校前列。

  学院建有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12个;中组部“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高等教育教学名师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2人和杰出教师2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4年度影响力人物1人、教育部最美思政课教师1人、全国教指委委员6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教学能手6人,入选新疆“天山领军人才”1人、新疆“天山英才”5人、“天山雪松计划”1人、新疆“四好老师”1人、获评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1人、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省级现代农牧业科研骨干人才5名、全国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1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1人、新疆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 11人。国家教学成果奖5项。拥有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动物疫病检测中心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80个,建成新疆野生花卉应用、...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2年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2年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954

第六条 办学性质:甘肃省省属高职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第十一条 办学指导思想:兴百年名校,办特色学院;育品牌人才,谱职教新篇。

第十二条 办学理念:厚德强能,创建品牌。

第十三条 校训:爱心、正义、笃学、求实。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甘肃农业职业技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七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地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地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 甘肃...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9招生章程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提供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招生章程,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954

  第六条 办学性质:甘肃省省属公办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隶属关系:甘肃省教育厅直属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25号 邮编:73002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等有相关规定,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规定政策,严格执行学院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协调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招生规定,具体负责方案制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分类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当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班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地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级差原则”进行,非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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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954

  第六条 办学性质:甘肃省省属公办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隶属关系:甘肃省教育厅直属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25号 邮编:73002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等有相关规定,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规定政策,严格执行学院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协调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招生规定,具体负责方案制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分类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甘肃省教育厅的相关精神执行,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地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级差原则”进行,非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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