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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气安全的总结汇报4篇

燃气安全总结汇报

关于燃气安全的总结汇报【篇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燃气使用的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6月22日上午,扬州大学教科院附属竹西小学邀请信达能源有限公司专业检修人员,会同副校长杜国余、总务处负责人和食堂负责人,对校区内燃气管道及设备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重点针对食堂后厨区域,从用气场所安全情况、燃气使用管理情况、安防设施设置情况等多个方面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切实做到隐患摸排到边,风险彻查到底。同时要求各岗位负责人员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增加检查、巡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决避免燃气事故的发生。

  同时,杜国余副校长提出应加强针对可燃气体泄漏、爆炸事故等专项应急演练,开展相关培训,增强运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并及时对应急演练进行总结评估,提高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竹西小学历来重视校园安全,更是将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此次燃气专项排查提高了学校燃气使用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切实将燃气隐患消除在萌芽中,为校园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保障了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燃气安全的总结汇报【篇2】

  根据沂水县教体局《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食堂燃气、燃油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自查汇总如下:

  一、高度重视:

  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食堂燃气、燃油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二、认真排查:

  学校20xx年10月26日组织了一次专项自查,对不符合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治,以确保食堂安全。

  三、明确操作有关规范:

  1、使用管道燃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3)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4)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5)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1.2-2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

  四、加强了教师车辆燃油的排查工作:

  我校食堂等场所暂且没有使用燃气和燃油的现象。尽管如何我们也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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