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邮编:2640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 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先后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科教兴鲁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德育优秀高校”、“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国家首批示范社会技能鉴定所(站)”、“山东省技师工作站”。
第八条 基本情况: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始建于1957年,半个多世纪以来,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重视技能培养、强化实践操作、培养创新能力,已形成了以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级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学院坐落在美丽富饶的沿海开放城市——山东烟台,占地724亩,现有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380万元。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室、数控仿真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PLC实验室、技术测量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106个。有数控机床37台、普通机床429台,藏书量33.5万余册,电子图书4047GB。学院现有教职工726人,专任教师323名,其中教授、副教授98人,专业教师全部具有技师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双师素质高。拥有机电一体化技术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院实施“产学研相结合”、“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与省内外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毕业生供需联系,拥有资产达1.5亿元的实习工厂,建有21个校内实践基地,保证了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接受先进企业的生产模式和企业文化的熏陶;学院还拥有汽车驾驶学校、汽车修理厂,另有53个校外实习基地,构成了实践教学的强大后盾,培养出的学生理论知识扎实、操作技能过硬、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好,长期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九条 根据国家建设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条 2014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如下:
普通专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