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编:264006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科教兴鲁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德育优秀高校”、“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国家首批示范社会技能鉴定所(站)”、“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基本情况: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7年,半个多世纪以来,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按照“注重内涵发展,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岗位技能培养并举,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之路,推动学院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办学思路,秉持“质量强校、人才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突出职业教育“理论实践一体、强化技能训练、实现就业理想”的办学特色。学院重视技能培养、强化实践操作、培养创新能力,已形成了以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级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学院坐落在美丽富饶的沿海开放城市——山东烟台,占地864亩,现有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6000余万元,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室、数控仿真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PLC实验室、技术测量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106个。有数控机床37台、普通机床429台,藏书量58.7万余册,电子图书4047GB。学院现有教职工732人,专任教师51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74人,专业教师全部具有技师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双师素质高。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教改项目14项,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