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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烟台失业保险费费率降低 个人降至0.3%

烟台失业保险费费率 失业保险费费率

  为减轻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负担,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烟台市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阶段性进一步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凡已按原费率缴纳了2017年1—3月份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职工,统一自2017年4月起进行核减。

  与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规定的现有基础3%费率相比,烟台市自2012年10月1日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政策以来,已累计减轻缴费单位负担约16.8亿元、个人负担约8.4亿元。

  预计此次失业保险费费率进一步降低后,烟台市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减轻缴费单位负担约2.17亿元、个人负担约1.45亿元。

  烟台社保个人缴纳比例:

  每月社保费个人负担额=基数×(8%养老+2%医疗+0.5%失业)。工伤和生育险个人不用负担,全部由单位承担。

与烟台失业保险费费率相关的政策

2017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原文

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

  二、失业保险总费率已降至1%的省份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执行。

  三、各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要充分考虑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对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结合实际,认真测算,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加强基金运行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以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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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烟台失业保险费费率相关的政策

福建省2017年阶段性调低失业保险费率

调低福建失业保险率 福建失业保险

  福建省2017年阶段性调低失业保险费率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地税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降低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总率由1.5%降至1%,单位缴费部分再降0.5%,即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为:用人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

  二、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办〔2006〕233号)有关规定,因降低费率造成统筹地区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先由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历年结余支付,仍有不足部分由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补助,再由当地财政补贴。

  三、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缴费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可在以后月份缴纳失业保险费时自行抵扣,以抵扣后的金额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四、各地执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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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

  二、失业保险总费率已降至1%的省份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执行。

  三、各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要充分考虑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对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结合实际,认真测算,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加强基金运行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以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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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失业保险缴纳总费率降低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随着费率再次降低,企业负担将得以进一步减轻,职工到手的工资也可能或多或少增加。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据86留学网获悉,近日,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最新通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市,可以将总费率降为1%,期限从今年的1月1日到明年的4月30日。

  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偏高,有下调空间这已经是两年时间里,全国范围内第三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了。也许有人会问,相比养老保险动辄20%左右的费率,1.5%的失业保险费率实在不算高,为什么2017年的企业减负大幕要从失业保险费来开刀呢?一个原因是: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结余基金比较充足,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末,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67亿元,支出736亿元,加上此前的滚存结余共5083亿元。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都认为,失业保险费有下调空间:

  庹国柱:既然有这么多结余,就应该放宽一些条件。

  郑秉文:失业保险虽然缴费比例很低,但是整个基金全国的规模很多,相对来看,失业保险降低的空间更大一些。

  另一个原因跟缴纳人员有关,事业单位缴纳的比例很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分析,这一部分人大多不会失业。

  王国军:比如说事业单位交了很多年了,这个钱就这么交着放那去了。

  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失业保险期末参保人数约为1.8亿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其实只有几百万,财经评论员张春蔚也说,缴失业保险费的多、领取的少。

  张春蔚:实际变成了形同虚设的状态,很多人觉得失业了,我会再去找门路,基本没有成真实的使用状态,形式上存在,实际使用上离多数人很远。

  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可为企业减负,个人待遇不会降大家会担心,费率下调,待遇会不会下降?人社部表态,降低社保费率不影响社保待遇,这是国务院明确要求的,阶段性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按照最新规定,全国所有省市的失业总费率都将为1%,其中,个人缴纳的费率不得超过单位缴纳的费率,也就是说,个人缴纳的部分最多为0.5%,企业最少只用缴纳0.5%。那么,对企业来说,到底会减少多少负担,激发怎样的经济活力呢?

  来看看各地的数字:公开报道显示,山东省宣布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低至1.5%时,山东省人社厅曾明确表示,缴费单位每年少缴失业保险费达20亿元,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广东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时,也公开了测算,此前两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累积为企业减负70亿元,个人累积少缴保费45亿元。这一次将再次下调,估计数额也不小。

  在全国层面,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也就降低社保费率对企业的减负也作过预测,她说,失业保险按各地总费率降低0.5到1个百分点来进行测算,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大约300亿到600亿元。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通过降费,给企业减轻压力,就是抓住牛鼻子,保住企业让企业有活力,获得更好的发展。

  郑秉文...

多地下调失业保险个人费率 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

失业保险个人费率

  10省份已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官方强调不影响待遇

  据留学群小编了解,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加速落地。据小编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10个省份出台政策,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官方强调,降低费率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

  至少10地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今年下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近期在解读中透露,全国共有22个省份符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本条件。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下发后,地方层面上迅速落实。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山东、浙江、江苏、河北、山西、辽宁、吉林、宁夏、新疆、甘肃等10个省份印发通知,明确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

  多地下调失业保险个人费率

  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此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多数地区主要是降低单位缴费费率,但也有不少地区同时下调了个人缴费费率。

  如,山西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部分由1%降至0.7%,个人部分由0.5%降至0.3%;山东提出,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河北也明确,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分别下降0.3和0.2个百分点,分别降至0.7%和0.3%。

  失业保险单位费率降低,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而个人费率的下调,也会惠及广大职工。如,河北经初步测算,降费率后,全省今年企业和职工将少缴纳失业保险费近9亿元,其中企业约5.4亿元,职工约3.6亿元。

  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否会影响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对此,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表示,总体看,这次降低费率是在确保基金运行平稳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能够平衡好降成本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

  上述负责人指出,据测算,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后,一些统筹地区将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但可以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和省级调剂金解决,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和按时足额发放。

  留学群小编注意到,有的地方在降低费率的同时,还提高了失业保险金。如,吉林近日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和《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失业保险金全省最高标准由1056元/人/月提高至1256元/人/月;最低标准由784元/人/月提高至96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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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出台 22省份下调

失业保险政策 失业保险降费率

  失业保险降费率开始落地 企业和职工负担将减轻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开始落地。近日,山东等地率先出台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随着失业保险费率的降低,企业和职工的负担会得到减轻。官方强调,降低费率不会影响失业人员的待遇。

  22个省份可将费率降至1%

  人社部、财政部近期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据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近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原有的失业保险费率是1.5%的有22个省份,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补贴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可以降低0.5个百分点。

  随后,失业保险降低费率开始在地方层面落地。近日,山东下发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将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表示,今年失业保险费率再次迎来降低,此举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增强企业的活力。

  游钧透露,今年在2015、2016年两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再阶段性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经过初步测算,如果这项政策都落实到位的话,为企业降低成本大约200亿元。

  根据山东省测算,与《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费率相比,山东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每年可减轻缴费单位负担约50亿元,可减轻个人负担约10亿元。

  降低费率不会影响失业人员待遇

  随着费率的降低,有人担心可能会影响到失业人员的待遇。对此,官方给了一颗定心丸。

  “不会降低失业人员的待遇。”游钧明确,这个政策实施的前提,就是各地必须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补贴实施到位。

  游钧表示,这项政策是经过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降低费率之后,有些地方可能当期出现赤字,但是可以利用历史结余和省内调剂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且这项政策是有条件、阶段性的,到2018年4月30日以后,将根据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就业形势、基金运行状况,再次研究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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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协议书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失业保险缴纳
《2013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协议书》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13日,欢迎您访问留学群的合同范本频道https://m.liuxuequn.com/hetongfanben/,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失业保险缴纳 失业保险金缴纳的内容,以及《2013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协议书》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38号)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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