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烟台2014考录公务员体检安排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根据《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8月29日上午5:40。
报到地点:烟台市公安局门口(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乘坐17路、10路、52路、62路到广播电视台站点下车,然后步行前往)。
二、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务员考录”栏目《关于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的公告》。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省有关规定及有关招考简章要求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安全执法生产监察大队医学检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监管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三者缺一不可。由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考生未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要写出书面材料,由本人签字,在体检前送交用人单位或考录主管机关。无故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将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3.8月29日逢生理期的女性考生,务于8月26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暂缓体检的书面申请。报考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分别向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提出申请;报考县市区职位的考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这部分考生不参加8月29日的体检,其体检工作另行安排。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5.考生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行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录用。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