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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获得省级平安校园、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等荣誉称号,现有投资与理财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条 学校名称: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798

  湖北招生代码:C559

  第二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大道519号

  邮编:430064 学校网址:http://www.hbcszyxy.edu.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7-88117970(传真)027-88116071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第六条 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院录取批次分数线,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第七条 招生机构、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二)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

  (三)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根据考分从高到底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则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空额计划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来考生(专业成绩达生源省美术类省考专科线,文化成绩达生源省艺术类专科批次线)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以文化分高优先录取。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五)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 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七)学校不限定考生所学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有关文件规定应交纳的费用等。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网站公示信息为准。专科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年5000元,专科艺术类(特殊专业)学费为每年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每年16800元,住宿费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收取。

  第九条 奖助学金情况:学院开通“绿色通道”,保证贫困学生顺利报到入学,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退役士兵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充分体现公办学校的优势。

  第十条 毕业证书:学制三年,学...

与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国家代码:13798;湖北招生代码:9518
第二条 学院地址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大道519号,邮编430064;<?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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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址: http://www.hbcszyxy.cn

招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联系电话:027-88117970(传真)027-88116071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与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获得“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校国标代码:14197

  七、学校基本情况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半城山色、半城湖,有宜居之都、运动新城之称的黄石市,学校依山傍水、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是学子成才的理想园地。

  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2.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各生源省份符合国家2022年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认可2022年全国性加分政策和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接受各生源省份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

  3.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

  4.各招生专业均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学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为准,专业成绩为2022年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专科统考合格成绩。

  6.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及补充规定执行。

  8.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9.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十、学生资助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

  1.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至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校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的,可先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广州路9号

  邮政编码: 435003

  学院网址: http://www.hbei.com.c...

2022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高职院校和全国首批重点艺术高职院校。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国际代码:13263 湖北代码:C535

  二、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694号

  三、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学校概况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原名湖北省戏曲学校,1988年更名湖北省艺术学校,先后被评为省级和国家级重点中专。历经省艺校、省文艺干校、省电影学校和省艺术研究院三校一院合并,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独立的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办学水平评估,成为我省唯一一所艺术类高职高专人才培养优秀院校。

  学院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设计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旅游学院、人文与社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学院,共开设有31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表演专业为龙头,文化服务等非表演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优势专业群。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质量立校,积极拓展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需求的新型专业。其中,舞蹈表演和戏曲表演为中央财政支特的重点专业;音乐表演(湖北民歌)、戏曲表演和舞蹈表演(中国舞)是国家级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是湖北省品牌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是湖北省特色专业;艺术教育和学前教育为国控专业;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三个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湖北民间舞技能大师工作室”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艺术类‘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为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六、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2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原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结合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专业遵循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仍不能满足按第三志愿专业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2、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湖北省单独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技能成绩。

  5、湖北省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按湖北省招生...

2022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湖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现有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119

  学校办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关山校区),邮政编码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鲁巷校区),邮政编码430074。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举办方:湖北省人民政府。

  现设有34个招生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为国家选拔培养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设置

  第七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编制分省、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通过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ubstc.com.cn)和各省的官方渠道对外公布。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级招办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招办投档名单中依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录取。学校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生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一条 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比例执行,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退档。

  第五章 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因素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

2017泊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泊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4259

  二、学院概况

  泊头职业学院始建于1925年9月,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沧州境内泊头市,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举办专科教育。学院占地571亩,建筑面积 17.6万平方米,教育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齐全,固定资产总值2.6亿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22人,来自各行业一线的兼职教师38人,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4人,博士1人,硕士学位62人,锻造了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业务精湛、技能娴熟”的教师队伍。

  三、招生专业

  学院2017年开设专业30个,其中校企合作专业21个: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互联网品牌策划方向)、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方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电子商务(淘宝电商运营方向)、物流管理、物流管理(企业电商运营管理方向)、物流管理(物联网运营管理方向)、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编程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与设计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web前端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营销方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UI设计方向)、旅游管理、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会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9个专业为非校企合作专业。

  我院招收对口类考生。专业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泊头职业学院渤海分校,是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由泊头职业学院与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共同建设的标准化、现代化学校。

  渤海分校招生专业: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严格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得分排名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考生,文化分上线后,按省联考专业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文化分、语文、数学、英语得分排名录取。

  4、对符合省考试院文件规定的加分、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按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

  5、因为民航业培养专门人才,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身高163-174cm。

  6、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7、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8、对考生体检标准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9、若我院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

  六、学制学历证书: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泊头职业学院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9单独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单独招生简章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阳光高考:2012湖北高考招生简章: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高考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标代码:14119,法人代表:骆家宽。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

第三条 学院为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四条 学院招生对象: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微博)和高职统考的考生。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招生常设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

第六条 联系电话:(027)87588821,87588825,87588880,传真(027)87587800。网址:http://www.hubstc.com.cn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3省(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院将根据考生志愿情况适当调整文理及艺术类招生计划。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2012年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同时,艺术类美术专业和非美术专业考生还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2012年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文理类、艺术类投档比例均按当地省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考生填报专业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无分数级差,不录取无我院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录取期间,我院将对所有投档考生通过电话方式征询考生就读意向,对放弃就读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院网站或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 新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院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并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等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院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政府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2000元/生/年);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及其它专项奖励。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高校助学补助金(2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按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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