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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作为戏剧与影视学类一级学科的支撑专业之一,该统考主要测试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应具备的 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普通 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共5个科目。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形象气质、 声音条件、语言表达、综合感受及思维反应等能力。考试科目和分值分布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分值 |
自我介绍 | 简单的自我介绍,限时半分钟 | 20分 |
即兴说话 | 现场抽取2个命题自选1个即兴说话,限时1分钟 | 80分 |
作品朗读 | 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文学作品一篇,限时1分钟 | 60分 |
新闻播报 | 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限时1分钟 | 60分 |
新闻评述 | 根据抽取的新闻搞件现场进行评述,限时1分半钟 | 80分 |
总分 | 300分 |
注:面试科目均按百分制评分,科目成绩=科目百分制成绩×科目分值÷100
三、考试科目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自我介绍
1.考试目的
按照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通过自我介绍的个性化展示,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试形式为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内容不限,但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学校,不可以借助道具表演进行自我介绍,限时半分钟。
(二)即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