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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产假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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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产假新规

  二胎产假新规

  1、生二胎,产假比生第一胎少放30天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那么,符合政策“单独”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吗?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 “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2、生二胎,仍然可享生育津贴

  不管你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60天晚育假是奖励,二胎没法享受。因此总的来说二胎时有产假的,只是比首胎的产假天数要少。

  3、二胎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λ补足。

  不知道产假规定的请看:2017产假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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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湖北产假新规相关的实用资料

2017新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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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新产假规定【一】

  什么是产假延长呢?

  产假延长就是在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98天休假期后,还想申请继续休假的行为,称为产假延长。第二种产假延长就是满足规定的几项特殊项目,例如难产、晚育等。目前,国家没有具体针对第一种产假延长的相关规定。

  但是规定了产妇在休完假期后可以请哺乳假,哺乳假的时间大致为六个月。每个公司或者单位的产假延长情况要依据公司的情况而定。

  产假休多少天

  2015年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3.劳 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产假分类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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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湖北产假新规相关的实用资料

2017产假新规定

2017产假新规定 产假新规定

  2017产假新规定

  甘肃、云南、河南可休1个月

  近期修订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2017年产假天数新规定中,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目前,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根据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在上述29个省份中,河南、甘肃、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根据新版计生条例,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

  产假分类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4、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

2017湖北五险一金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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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湖北五险一金新规

  医疗保险新规

  1、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养老保险新规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3、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4、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生育保险新规

  关于五险一金或变成四险一金的事儿,从去年我们就有所耳闻。

  16年7月,人社部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要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行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

  在今年1月1日,我国的多座城市作为试点城市,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中。

  我们来看看有哪些试点城市:

  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四川内江、云南昆明。

  工伤保险新规

  据了解,到了2020年,将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劳动者也将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

  失业保险新规

  这一条规定是关于调整标准的。

  据了解,现在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青海等7个省(市)宣布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住房公积金新规

  关于住房公积金这块,住建部也有规定:

  1、16年5月1日开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需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2、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16年的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3、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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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产假新规定:顺产假168天 难产假1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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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陕西产假新规定 陕西省2016延长产假最新规定

  随着《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月26日起施行,产假最长可达183天,令准妈妈们欢欣不已。可在《条例》实行之前正在休产假的部分职场妈妈着急了,她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也休上“新版”的延长产假?

  “新版”产假能多休55天刚当上妈妈的干着急

  西安市民马女士3月19日刚当上妈妈,她在一家外企工作,因是顺产,产假只有113天。马女士说,她一直很关注《条例》的出台,得知条例施行后产假增加了不少,马上就询问单位,单位的回复说只要有政策规定就可以按照新规执行,遗憾的是,新《条例》上对目前正在休产假的这种情况并无规定。“按照老的产假规定,宝宝刚百天我就该上班了,执行新产假可以休168天,能多休55天,宝宝也能多吃一段时间母乳。”马女士说,她曾经就这个问题向卫生计生热线12320咨询,答复是让个人与单位协商,问题是单位只认政策规定,最近和几个同样情况的妈妈们交流,大家都为了产假纠结,月子都坐不安心,希望我省也能出台人性化的政策。

  王先生4月份刚迎来“二孩”,妻子在事业单位工作,他也非常关注产假能否延长,向卫生计生部门咨询也得到的是与单位协商的回答。王先生表示,个人作为弱势群体,很难和单位平等协商。国家是从1月1日起放开的二孩政策,也就是说,1月1日后出生的二孩都应该是合法的,而我省的《条例》5月26日才开始执行,对于这中间空档期的产妇如何休假,应该有个明确的政策。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给予明确解释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月26日开始施行,条例明确顺产假为168天,难产假为183天。“相关部门应针对产假能否延长给予一个明确的解释。”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民表示,国家出台的上位法与省级出台的下位法之间,如果有冲突的,上位法优先。上位法中笼统规定而要求在下位法中出台具体细则的,下位法实施后,针对市民的一些疑问,应由制定机关做出具体的解释说明和澄清。就计划生育条例来说,如果我省《条例》起草时已针对该问题进行过调研讨论决定不执行,应向公众说明,如果未能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则应该尽快给予一个明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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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婚假产假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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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于各地公开发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新闻报道)

  (留学群2月23日讯)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目前,天津、浙江、宁夏等12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已经出台。经留学群编辑梳理发现,不同省份产假从最长的180天到最短的128天,可相差近两个月之多。而对于百姓担心的两孩生育相关保障问题,多名专家围绕产儿科和幼儿园建设这两大育儿重点给出建议,其中,来自北京市第一幼儿园的冯慧燕建议恢复“托儿所”,为全面二胎作保障。

  多地修订计生条例 不同省份产假长短相差近两个月

  留学群整理发现,目前出台新计生条例的12个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福建产假最短158天最长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广东4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陪产、护理假方面,广西和宁夏假期最长,为25天,天津、山东则仅有7天。(具体见上表)

  除以上12省份外,河北、江苏等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尚在修订过程中,并将于3月前后进行审议。

  专家:应对全面两孩需加强产儿科、托幼园所建设

  新计生条例给全面两孩以政策保障,而妇幼保健、幼儿园等相关配套,则是实施全面两孩的公共服务保障。留学群记者走访发现,一些百姓面对两孩政策左右为难,除去经济和精力的因素,医院和幼托等相关服务,也在其考虑之中。

  “我们这一代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小的时候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可是结婚后,双方父母共四位老人加上孩子,我和妻子想尽孝心,有时候真的是力不从心。”刚当了爸爸的甘肃80后张先生说,“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好事,对于我们的孩子,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能有个弟弟妹妹陪伴,更是好事。”张先生坦言:“目前根据我的家庭情况,生育两孩经济条件还行,所以我会选择带老婆来类似兰州这样医疗水平比较好的地方生孩子,这样比较安全可靠。但是,由于家不在兰州,所以在兰州生孩子还是比较麻烦。如果政府能够更多的提升基层医疗单位的医疗水平,我们生育二孩也会更加方便。”

  对于百姓关心的两孩生育相关保障,北京市市长王安顺表示,北京要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努力优化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马力亦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对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要求各部门要做好配套政策的设计,注重创新服务管理工作,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加强出生人口的预测监测等工作。

  而多名来自医疗、幼教行业的专家,则就产儿科和幼托建设给出了具体的建议。

  四川省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主任医师冉崇兰建议:应增设高龄高危孕产妇准爸爸陪检照护假。冉崇兰认为,有准爸爸的陪检,孕产妇的心理能得到安慰;另一方面,在陪检的过程中,准爸爸参加孕期知识培训,也更好地保障了孕产妇的安全。

  北京市政协委员邱琦建议,适时公布助产机构产科建档及床位使用等情况,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分娩机构。同时科学合理配置各级助产机构产、儿科床位数量,扩大辖区妇幼保健院规模,提高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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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产假新规定:延长产假至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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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延长产假至128天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留学群查询发现,我省的《条例》出台时间比较晚,截至4月1日,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包括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江苏等,其中北京产假最长可休7个月,重庆产假最长可休至子女一周岁。

  根据3月31日施行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条例》关于产假的规定是,“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照此推算,江苏女方正常产假可休128天,男方正常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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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产假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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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通过 男方护理假20天

  2016年3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女方产假为158天。

  故此,“全面两孩”政策在湖南全面落地。

  10多个省份已修改了人口与计生法规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决策部署。2015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全面两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在湖南落地,顺应群众的期盼和要求,省人民政府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的议案。据了解,目前,我国的广东、浙江、广西、湖北、天津、安徽、山东、四川等10多个省份已经修改了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其他省也正在抓紧修改中。今日,《条例(修正案)》在表决中获通过,湖南也成为修改了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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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生育政策,《条例(修正案)》第十四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此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是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三是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这里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产假怎么休?广大女性最为关注。“参照国家修改计划生育法的模式,对《条例》只做部分修改。”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健介绍,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对此,湖南在参考部分外省规定,考虑要求增加产假、护理假的舆情,以及为了方便母亲哺乳婴儿的情况下,将原来条例中第二十四条“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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