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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经济师考试通知

湖北经济师考试通知 湖北经济师报名时间 湖北经济师考试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湖北经济师考试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3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按照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

与湖北专升本考试通知相关的经济师考试

关于2023年湖北专升本考试的通知

专升本考试 湖北专升本考试通知

  湖北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发布的通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将于2023年3月22日至26日进行专升本考试报名,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留学群收集整理的 “关于2023年湖北专升本考试的通知”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2023年湖北专升本考试的通知

  一、招生对象

  专升本招生对象分“普通考生计划”“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类: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学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招生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专项计划考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招生高校及招生计划

  1.招生高校。举办专升本的高校为50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其中,长江大学等18所高校招收专项计划考生,50所高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2.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计划”“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类,各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分类分专业计划。

  三、报名及填报志...

与湖北专升本考试通知相关的考试信息

2017年湖北高级会计师考试通知

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

  2017年度全国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7年9月9日至10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湖北高级会计师考试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湖北高级会计师考试通知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会考办发〔2017〕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有关要求,我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举行。现就考务日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市州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2.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湖北省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

2017年湖北中级会计师考试通知

湖北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湖北中级会计职称 2017中级会计职称

  本文“2017年湖北中级会计师考试通知”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网整理而出,希望考生们喜欢!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会考办发〔2017〕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有关要求,我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举行。现就考务日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市州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2.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湖北省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根据我省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

2014湖北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通知

英语等级考试时间 2014湖北下半年英语考试通知

  留学群英语频道讯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综考〔2014〕16号

  有关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考点单位:

  2014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定于9月13日-14日举行,开考级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为确保我省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管理

  (一)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考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试卷保管、纪检监察和后勤保卫等工作专班,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确保考点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

  (二)要严格按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考务手册〉》及我省制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选聘一支认真负责、作风过硬、业务熟悉的考务管理队伍。考前对监考员要组织业务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监考员不得上岗。

  (三)口试考官必须持证上岗。高级别考官可以主持低级别口语考试,低级别考官不能主持高级别口语考试,口试考官名单及上岗证须报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备案。

  二、认真做好报名工作

  (一)报名必须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系统》,按要求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按报名号顺序制成考生照片库(具体标准及要求见附件6)。

  (二)报名时须认真核验考生证件,指导考生填报信息,保证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收集、级别及种类、单项成绩保留等信息准确无误。考点要根据实际情况规范编排考场,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信息,上交的数据库(含考生报名数据、考场编排、市州代码、考点代码、考生照片库等)必须符合PETS考点考务软件信息标准,同时要认真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湖北考区)考试机构和考点登记表》(见附件7),保证内容准确、完整。

  (三)考生可以分项(笔试、口试)报名,也可以两项同报,PETS相关级别均允许笔试、口试分别报考,单项成绩允许保留到下一考次。

  (四)根据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精神,全国公共英语一级B、一级、二级考试费标准为每生每级80元(含口试考试费20元),全国公共英语三级、四级考试费标准为每生每级120元(含口试考试费30元)。

  三、规范组织考试

  (一)要严格执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考务手册〉》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规范组织考试,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坚决杜绝大规模违纪作弊事件发生。

  (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试卷安全。考点领取试卷时,必须有负责人带队、有公安或保卫人员押运。领卷负责人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和省教育考试院财务中心出具的收费凭证领取试卷。证件不符或不全,不予发放试卷。领卷时,要严格按照清单核对试卷数量,检查密封情况。

  试卷到达考点后,必须直接存放在符合《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保密室,加贴封条并当即向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报告。试卷进入保密室后,各考点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无间断、无死角24小时监控录像。值班人员不得少于4人。保密室必须安装专用值班电话,确...

考试通知怎么发汇总

考试通知

考试通知怎么发 篇1

  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xx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报名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20xx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报名资料并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xx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和报名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报名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选择“证书快递”考生的证书和报名表将于20xx年3月16日寄出,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三)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领取。

  (四)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 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xx年3月15日

  关于发放20xx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xx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报名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20xx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报名资料并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xx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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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范文汇总

考试通知

  在时下的生活或者工作中,一般都要和公告或者通知直接接触。在学校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传达事情的时候就会用到公告通知。考试通知范文是我们从网络收集和整理的,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考试通知范文(篇1)

  20xx年3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1月4日—1月22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3月12日和13日

  B1和B2级别:20xx年3月19日和20日

  A1和A2级别:20xx年3月26日和27日

  20xx年6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4月4日—4月29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 :20xx年6月11日和12日

  B1和B2级别:20xx年6月18日和19日

  A1和A2级别:20xx年6月25日和26日

  20xx年11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11月5日和6日

  B1和B2级别:20xx年11月12日和13日

  A1和A2级别:20xx年11月26日和27日

  20xx年12月 DELF(青少年):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天津、南京、西安

  考试日期: DELF(青少年)B1和B2级别:20xx年12月3日和4日

  DELF(青少年)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0日和11日

  20xx年12月 DELF(儿童):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西安

  考试日期: DELF(儿童)A1.1、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7日和18日

考试通知范文(篇2)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发〔20xx〕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18日9:00—8月8日24:00; 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8月9日—8月11日(每天9:00—12:00,14:30—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2日24: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

考试通知怎么写合集

考试通知

考试通知怎么写(篇1)

  7个自考专业新考试计划出台后,正备考和即将报考今年10月自考相关专业的考生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考生切不可因考试计划有变而慌神。

  抓住机会,仍可报考原课程。新修订的考试计划从考试才开始执行,所以准备今年10月考试的考生不会受影响。考生可继续按照原计划踏实复习,专注于准备最后一次旧课程计划考试。若考生备考的是新计划中将取消的科目,也无需过虑,因为旧课程如通过,以后也可按照相关方案顶替新课程考试。

  目光长远,准备学习新方案课程。准备今年10月后再参加有变动专业考试的自考生,要尽量悟透新的考查形式。通过仔细阅读考试计划调整通知,掌握课程变动、学分分配和考核方式的变化,关注考试课程变化的具体内容,尽快透彻了解并制订适合自己的新学习计划,以适应新的考试方案。

  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其实,无论自考课程如何调整、自考科目如何改变,考生的复习备考心态都不用改变,因为自己参加自考的目的、自考考查的目的与性质没变。不少考生在漫漫自考路上半途而废。究其原因,大多是因为怀疑自己,对未知恐惧,以及心态的不平衡。自考生切勿忘记参加自考的初衷,要调整好备考心态,不要因为考试计划的变动而产生心态的波动,影响考试。

  接考手续是指对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者参加自学考试本科考试的学历资格认定。

  自学考试对办理本科接考手续的规定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生、应用技术考试毕业生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学习,无需办理接考手续,直接接考。

  除上述考生外,其他考生均要办理接考手续。如专、本科课程同时考完,同时申请专科毕业和本科毕业论文,考生可在专科毕业初审通过后,凭毕业回执单办理接考手续。另外,高校在校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可凭毕业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毕业证明先申请论文,待取得毕业证书后补办接考手续。申请本科论文时,考生若无接考手续,“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会提示考生办理。考生要仔细判断自己属于何种情况,再决定如何办理接考。

  办理接考时,考生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查验原学历。若查验不到结果,考生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书认证报告。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将根据认证报告的查询号码进行认证结果查询,查询到结果的方能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毕业论文网上申报已结束。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建议,论文申请成功的考生要按时到主考院校报到,并参加论文辅导讲座。

  各院校近日陆续公布报到时间。中国人民大学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要求考生到校报到是为了让其与主考院校建立联系,同时布置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的相关事宜。报到时,考生要携带身份证及自学考试准考证。部分学校还要求考生携带毕业论文审定表,以办理报到注册及安排指导教师等手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将毕业论文审定表正反面完整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上期报到注册时,有些考生未按要求打印材料,因而没能立即完成报到。

  在排队等待报到前,考生要查清自己报到的教室,以免排错队浪费时间。

  由于大部分考生平时没机会接触论文写作的方法指导,部分主考院校在考生报到时或之后安排了毕业论文基础培训讲座。主讲人会讲解选题、写作程序、学术规范、数据及材料搜集方法等,帮助考生了解论文写作基础知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这类辅导讲座对考生顺利撰写毕业论文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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