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苍南县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对象和报名时间
(一)苍南县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以本县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其中,温州市外户籍毕业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温州市范围内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3月16日-18日在就读学校报名。
(二)预报名考生(苍南籍在温州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苍南籍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苍南县引进人才子女及浙商温商回苍人员子女):3月16日-18日登录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zk.wzer.net)进行预报名。
(三)回原籍录取考生(苍南籍在温州市内苍南县外就读,要求回苍南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按就读地规定的时间在就读学校报名。
二、报名和确认证件
(一)本人户口册及复印件。
(二)往届生须另带初中毕业证书。
(三)在温州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另带电子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其中,浙江省内毕业生须经就读学校审核盖章,其他省份毕业生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四)回原籍录取考生须另带就读学校报名信息核对单。
(五)温州市市外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另带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要求参加苍南县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还须另带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及固定居所证明。
三、其他说明
(一)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名、确认及参加电子摄像,逾期不予受理。
(二)回原籍录取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考试(含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文化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报名时录取类别须选择“回原籍录取”,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回苍南确认(具体见第四条)。
(三)预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回苍南确认(具体见第四条)。并参加苍南县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在温州市外就读学生,未参加苍南县学业考试的,我县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如确需回苍南就读的学生,可根据在外地中考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参加我县民办普通高中及尚有招生余额的省三级以下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四)凡在苍南县参加学业考试的温州市外户籍考生,均可参加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如要求参加我县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县招生计划)录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苍南县初中电子学籍和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温州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2015年3月份)。
3.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15年3月份),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