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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浙江省考试工作安排

浙江省考试时间安排 浙江省考试工作安排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浙江省2023年3月的考试工作安排,详细的考试工作安排已整理如下,浙江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3年3月浙江教育考试历”,欢迎浙江考试参考阅读本文。

2023年3月浙江教育考试历

  3月

  2023年省内地方属高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陆续进行

  3月

  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和高校综合测试陆续进行

  3月1日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发布

  3月1日12:00—10日12:00

  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夏季项目报名

  3月2日9:00—4日17:00

  2023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报名缴费

  3月3日17:00前

  2023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名

  3月6日—11日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

  3月8日前

  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报名考生注册及在册信息修改

  3月9日9:00起

  2023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准考证下载打印

  3月11日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

  3月13日—26日

  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网上报名

  3月18日—19日

  2023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3月18日9:00—20日17:00

  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3月18日9:00—22日17:00

  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3月20日9时起

  2023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准考证下载打印

  3月25日-27日

  2023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3月26日

  2023年普通高考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和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联考

  3月27日9:00-28日17:00

  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网上缴费

  3月31日前

  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报名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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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浙江省考试工作安排相关的考试信息

2023年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2023年的医师资格考试已经开始在各个地区发布考试的报考公告,各个地区有在今年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打算的小伙伴们需要及时了解考试信息,做好报名准备,下面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是2023年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浙江地区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不得跨考点报名。

  现场审核为2023年2月20日至3月5日期间,具体时间以各考点公告为准。

  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须完成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要求及有关规定,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学考试网、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二)2023年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三)2023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110类别)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的内容考试。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加试考试。报考加试专业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考生为目前在院前急救(120急救工作人员)和儿科岗位的工作人员,如已取得助理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需执业范围已注册急救医学专业或儿科专业;

  2.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考生加试申请表,已取得助理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还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

  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23年2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

与浙江省考试工作安排相关的考试信息

浙江省2023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报考工作安排通知

浙江省咨询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浙江省咨询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浙江省的考生注意了,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发布通知,2023年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将于4月8、9日在杭州市区考试,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 “浙江省2023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报考工作安排通知”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浙江省2023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报考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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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执业药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执业药师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

  2022年的执业药师考试将在十一月开始正式考试,考试报名在八月底到九月初已经结束,各位考生是否都报名成功了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浙江省执业药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信能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考试的具体流程,快来看看吧!

  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浙考发〔2022〕32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 2022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 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 号)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考试

  定于 11 月 5 日至 6 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11 月 5 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1 月 6 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点设在各市(含义乌市,下同),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 号)要求,自 2022 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要求有所调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考累计参加全部 4 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4 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2 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1 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 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5 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3 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2 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可报考只参加其中 2 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两科”)。

  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涉及学历专业、专业岗位工作年限等...

2017年浙江省艺术省统考时间安排

艺术高考 浙江艺术统考时间 浙江艺术统考时间安排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浙江省艺术省统考时间安排,更多艺术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浙江省艺术省统考时间安排


类别

试别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播音主持类

面试

形象气质考察;朗读指定材料;命题即兴评述

12月24日8:30—25日16:30

(考试具体时间考生网上自行

选择)

第二实验楼

北楼播音小教室

影视表演类

面试

浙江省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高考招生 浙江高考招生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浙江省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省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高校招生委员会:

  为做好浙江省2016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浙江警察学院计划招生全日制公安类提前批本科1000人。其中,第一批招生510人,第二批招生490人,女生总比例不超过15%(招生生源计划详见附件1)。

  第一批招生的涉外警务专业、治安学专业(公安舆情管理方向)和第二批招生的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在全省统一划线招生,其他专业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市,各市不再将计划下达到县(市、区)。

  (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以下简称部属院校)的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二、组织领导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统一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领导下进行。

  三、考生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三)符合浙江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五)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对过于肥胖即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25%的考生,要严格控制;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要求执行。

  (六)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七)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四、招生考试办法

  浙江警察学院所有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实行高考文化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

浙江高考:2013浙江省高考时间安排表

浙江高考 高考时间

  浙江2013年高考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6月7日

6月8日

6月9日

9:00-11:30

15:00-17:00

9:00-11:30

15:00-17:00

9:00-11:30

15:00-17:00

浙江

语文

数学

文综/理综

...

2017年浙江省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浙江公务员体检 浙江公务员考察 公务员体检

  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了!来看看本文“2017年浙江省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安排”,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2017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知悉,2017年浙江省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如下: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

  省级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市以下各级机关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比例见各地公告。

  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并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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