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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泰州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泰州应届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泰州应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

  2016泰州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为广大考生提供泰州2016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欢迎参阅。

  注意:泰州市2016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2015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至17日,材料提交时间为7月20日至25日。

  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和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我市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二、申请人员

  凡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户籍在放宽地区、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且报名时未放弃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我市只受理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360分)人员的申请,不受理享受放宽地方政策人员的申请。

  三、申请办法

  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我市的,可以向我市司法局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请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我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

  已在网上向我市填报申请信息的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向我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和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三)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由我市国家司法考...

与泰州应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相关的司法考试动态

郑州2016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郑州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郑州应届生法律职业资格

  郑州2016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及省司法厅公告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郑州市申请事项公告分享给大家。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必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地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现场申请

  (一)时间:7月20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郑州市政法干校大礼堂(工人南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门口有211公交车)。

  (三)提交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正反面必须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有照片的一面在上面,有效期一面在下面,居中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在学信网上查询并自行打印,此备案表须在可查验的有效期内);

  4、报名参加2015年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报考国家司法考试专用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印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一式两份;

  6、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

  请考生根据准考证号按以下时间现场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来办理的不予受理。不是在郑州参加考试,而在郑州申请的考生23日来办理。

  20日:1541010100001~1541010102000

  21日:1541010102001~1541010104000

  22日:1541010104001~1541010106000

  23日:1541010106001~1541010107548

  三、其他

  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原件需要留下,待上级审核后退还本人。退还时间7月29日,届时请到市司法局201室(桐柏南路224号)集中领取。

  国家司法考试处咨询电话:67651166 67618000

  新浪微博:郑州司考http://e.weibo.com/2086882701/profile?type=0

  郑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司法考试专栏栏目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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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 司法考试证书 国家司法考试证书领取

  广大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6届本科毕业的考生们注意了,如果你的此法考试成绩合格了那么需要你提前办理毕业证书喔,还没有来的及查询自己的成绩的需要赶紧查询司法考试成绩哦。其次还需要提交部分材料,详情请看下文。留学群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6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公告,相信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通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2015年11月21日发布的公告,现就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四)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通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通道>

海南2016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海南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海南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海南2016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分享海南2016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希望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能有所帮助,欢迎参考阅读。

  根据司法部工作部署,现就我省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且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我省具有临高县户籍的申请人须向海口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具有三亚市、东方市、五指山市、陵水县、保亭县、乐东县、白沙县、昌江县、琼中县等市县户籍的申请人须向三亚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3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四)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考生可以自行从网上下载本人同一底片照片)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三、海南省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市司法局

  海口市司法局:0898-68722046 68714991(传真)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二层2019室;

  三亚市司法局:0898-88276791 88278150(传真)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春路5号(同心家园四期旁)市司法局办公楼四楼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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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16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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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为广大考生提供镇江2016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欢迎参阅。

  注意:镇江市2016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2015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至17日,材料提交时间为7月20日至25日。

  镇江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前往镇江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镇江市市政府1号楼335室。联系电话:0511-80820821),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我省不受理此类申请。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四)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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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为2016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材料做了个总结,希望对广大考试能有所帮助。

  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四)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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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襄阳市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襄阳应届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本文“2017襄阳市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由留学群小编提供,希望能帮到大家。

  依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我市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申请范围

  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7年应届毕业,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三、申请办法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

  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于7月20日至25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襄阳市司法局二楼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203室(襄城区南街9号),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四)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刑事处罚证明和学校出具的品行良好证明(需均为A4纸打印)

  (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由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襄阳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710-3555977.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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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州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广州司法考试证书领取时间 广州司法考试证书领取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但是我们在备考的同时也要关注考试的最新资讯。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广州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州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近期统一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6年9月8日(周四)-9日(周五)

  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发证地点

  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1号(广州市司法局旁)。

  三、具体要求

  (一)网上预约:

  请证书申领人即日起至2016年9月8日登陆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www.gzsk.gov.cn) ,点击首页“证书领取网上预约”功能模块,通过姓名及证件号码预约现场领证时间,并打印《证书领取预约单》(打印后预约时间不可更改)。

  (二)必带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证书领取预约单》(彩色黑白均可)。

  3、《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三)办理需知:

  1、请领证人员带齐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地点前来领证。

  2、请自觉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排队领证。

  3、为提高发证工作效率,请领证人员牢记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后四位数字(《证书领取预约单》上标有证书编号信息),现场按照对应组别排队,并于领证时将此四位数字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4、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领取的,仍需按要求完成网上预约程序(时间根据系统规定任意选择即可),打印《证书领取预约单》。我办将于10月份另行发布再次集中发证的时间和要求,请留意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www.gzsk.gov.cn) 后续有关通知,届时证书申领人仍需携带上述三份材料办理领证手续。

  5、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登录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www.gzsk.gov.cn) ,点击首页“信息维护”功能,按照相关指引完善个人法律职业资格电子档案,并留下首次信息维护记录(首次登陆信息维护系统无需密码)。

  四、本批次港澳台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发放,要求同上。已同批次提交证书补(换)发申请的人员可参照以上要求前来领取新证书,无需提前在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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