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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师2017年《税法》考试复习知识点

注会师税法考试重点 注会师税法考试复习要点

  各位亲爱的小伙伴们,下面是留学群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栏目诚心为大家整理的“注会师2017年《税法》考试复习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知识点: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减税、免税

  1.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3.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4.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知识点:城建税的纳税地点

  城建税的纳税地点与“三税”一致,特别之处: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也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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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师《税法》专项必备知识点:税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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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体系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制度(简称税制)。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

  税法体系中各税法的分类——4+1种分类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按照税法相关税种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商品和劳务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和资源税税法及特定目的税税法。

  4.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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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师《税法》专项考前复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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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税率种类及运用

  (一)税率种类

  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选择税、复合税、滑准税。

  (二)税率的运用

  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参见教材179页。

  知识点:关税减免税

  (一)法定减免税(教材184页12项)

  重点关注: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征关税。

  3.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予免税。

  4.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

  (1)在境外运输途中或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2)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5.无代价抵偿货物,可以免税。

  (二)特定减免税(教材185页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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