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快开始啦!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北京海淀法院法官举案说法助维权
随着天气转暖,装修高峰期又将到来。装修对每个家庭而言都是件大事,尤其是在装修过程中,因存在业主与施工方装修信息不对称,施工不规范等各种问题,导致装饰装修纠纷频频产生,诉讼维权案件不断。在“3·15”来临之际,海淀法院法官就审理的涉家庭装修类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解析,提醒业主注意。
案例1 口头合同无法举证是“全包”
张先生夫妇于2016年3月初经熟人介绍,找到工头陶先生进行房屋装修,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装修合同。张先生称,当时约定的装修款是3万元,方式为包工包料。几天后陶先生带人进场施工,张先生夫妇先后支付工程款3万元。
后因工程款数额产生争议,导致尚未完工时陶先生即带领工人撤场。陶先生在去年年初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夫妇支付未付工程款3万余元。张先生夫妇称,双方约定的装修方式是包工包料,现其已经支付3万元,不存在欠付款项问题。陶先生不认可双方约定的是包工包料的方式。审理中,鉴定机关对涉诉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确认该工程造价为5.5万元,鉴定花费9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通过口头形式成立了装饰装修合同关系。现张先生夫妇称装修方式为包工包料,但对此未提交证据,陶先生亦不予认可,故法院无法采信。陶先生已经完成的装修工作,张先生夫妇应支付相应工程款。根据该工程的造价扣除已支付装修款及未完工工程价值,最后,法院判决张先生夫妇向陶先生支付工程款并承担鉴定费。
法官提醒
法官表示,装饰装修合同涉及工程项目的确认、工程进度、工程结算与保修等各项内容,且标的额一般较大。很多业主选择自行找施工队进行装修,但存在不签订书面装饰装修合同、部分施工队缺少装修企业资质、装修质量难保证、工程结算存争议等各种问题。同时若自行雇佣装修工人从事装修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即便有事先书面约定,也可能导致业主为此巨额买单。
因此她建议业主尽量选择有室内装修资质的公司进行装修,并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2 增减未明确被判支付工程款
几年前,王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装修公司对王先生的房屋进行装修。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工程造价为100万元。合同约定完工后,应通知业主验收,而后办理移交手续。装修公司称,工程验收后,因王先生不断对工程进行增项,工程成本增加,现在王先生尚拖欠工程款79.5万元,故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支付尾款及违约金。
王先生认为,工程未完工也没有验收,并没有增项,装修公司只完成了70多万的工程,其已经给付工程款73.6万元,不存在工程尾款的问题。审理中,鉴定装修工程造价为108.6万元,鉴定花费4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同约定了100万元的交钥匙工程,但双方均无法提供100万元对应的有双方签字的具体项目报价书,现针对增减项问题及工程竣工问题亦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在双方没有约定情况下,无法只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确定工程造价。施工过程中,双方均在施工现场,有能力掌控工程项目及相应费用,故法院根据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