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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做好2018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88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专项计划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8个县,见附件1)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2.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已参加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
二、高校专项计划
(一)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3个县,见附件1)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2.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已参加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
(二)申请办法:
考生于3月底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
三、地方专项计划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2.已参加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
四、审核程序
1.考生在网上申请后,县(市、区)招办下载打印《河南省2018年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核表》)发至高中学校交由考生核对确认签字,同时提交本人及父亲或母亲的户口薄。如申请人父母不具有法定监护人资格,应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薄,并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证明材料原件连同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经班主任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材料与中学学籍表和学籍库信息一致并签字,由校长审核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报县(市、区)招办审核。
2.县(市、区)招办根据考生网上申请的专项计划类别,对中学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为确保学籍、户籍信息审核无误且与考生高考报名相关信息一致,县(市、区)招办要会同学籍管理部门和户籍管理部门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及父母户籍地是否在实施区域的农村等信息进行审核,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县(市、区)招办审核后,审核人和招办主任在《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粘贴在《审核表》的背面,原件退回考生。
3.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县(市、区)招办将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