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条件,不知道河北的伙伴们知道吗,如果不知道,快来小编这里瞧瞧。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河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河北
一、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及服务业、金融、保险、房地产、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及社会保障、旅游、财政管理、价格及经济管理等单位或部门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 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 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以上,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四、 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管理1项以上国家或省重点项目,或2项以上市重点项目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
(四)从事经济专业研究,承担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课题3项以上。
六、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2 年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为扭亏增盈做出突出贡献;
(二)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筹建的重点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
(四)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国家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二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三项以上;
(五) 从事经济工作,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较大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七、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的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经济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经济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
(二)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三)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