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充实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含15名外县到我县任教的教师)到我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教学、认真执行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三)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第一学历);其中研究生和外县工作的在编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报考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须为宁都籍的或其配偶为宁都籍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应聘: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县内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全县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30名。其中:高级中学30名,县城和农村初中8名,农村小学70名,特殊学校2名,幼儿园5名,外县回宁都任教的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年龄等条件见《宁都县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凭身份证、就业派谴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12年师范类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开具证明或本人就业推荐表于2012年1月31日—2月1日或3月5日—3月7日到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其中外县在编教师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7日下午16:00时,逾期不再补报。免收报名费。
2.报名者需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县教育局、监察局和人社局组织人员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预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2:1方可开考,否则,县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所核减数量调剂到其他学科,调剂情况在报名截止后第三天公布。
5.考生在3月14日至3月16日自行在宁都教育网上下载准考证(宁都县教育网网址:),并按准考证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
1.考试时间:
3月17日上午 9:00—11:30 所报专业文化考试
3月17日下午 15:00—17:00 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试
2.笔试分值(总分200分):其中教育教学能力100分,专业文化100分。
3.笔试内容:
专业文化考试以现行高中、初中教材内容为主,其中报名初中、高中教师的增加大学部分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试以省招聘考试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为主。
4.外县工作的在编教师、硕士研究生和省部属师范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5.3月19日公布考试成绩,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申请查分时间截止到3月20日上午11:00时,3月21日下午公布查分结果。
6.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120分以上者才有资格进入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