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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8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
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和逐步推进,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全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将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全面推行。
1.考试科目
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具体是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教育等13个学科,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其中,外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情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等)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考试内容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采取书面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与实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信息技术采取操作考试;音乐、美术采取过程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地可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采取适当的考试方式,文化学科可采取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
4.成绩呈现
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分数或等级等形式呈现,鼓励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各地要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科目分值如下: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物理85分(含实验5分)、化学75分(含实验5分)、生物55分(含实验5分)、地理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信息技术15分。
音乐、美术可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也可用分数呈现,具体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确定。
5.考试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学随考随清,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