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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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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名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地址: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3、办学类型:国有公办

  4、学校层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

  5、招生计划:我院面向江苏、山西、吉林、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贵州、内蒙古、宁夏、青海21个省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或者微信平台(微信关注:江苏农林)查询。

  6、学费标准:鉴于2016年新版本高职专业目录学费分类尚未明确,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正式备案文件为准,届时我院将在招生网站及时公布各专业详细学费标准。住宿费1200元/人/年,学生公寓网络覆盖、配备空调,生活设施齐全。

  7、证书颁发:符合相应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8、就业情况:依据市场需求确定招生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2005年以来连续十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2008年被列为首批“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2009年被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列为首批“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15年荣膺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建立了670多家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区域在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毕业生就业质量高。

  9、升学深造:我院在校学生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可以参加“专转本”和“专接本”,提高学历。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录取原则。

  1、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男女比例不限。

  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服从江苏省教育厅、考试院的安排。

  4、江苏省录取规则如下:

  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然后安排录取专业。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进档考生,美术类按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音乐类按考生的专业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安排录取专业。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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