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里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的2015司法考试刑法考点及习题:死刑,希望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条】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知识要点】
死刑,又称极刑、生命刑,即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我国对死刑的基本态度是:保留死刑、坚持少杀、慎杀。
(一)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对分则条文明文规定了死刑的犯罪,才可能判处死刑。
【经典考题64】(2009年试卷二第8题)为谋财绑架他人的,在下列哪一种情形下不应当判处死刑?
A.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
B.乙杀死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赎金10万元的
C.丙绑架人质后害怕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的
D.丁控制人质时因捆绑太紧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刑法分则规定了死刑的法条的理解问题。
第239条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按照该规定,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以及杀害被绑架人的(结合犯),都判处死刑,同时并处没收财产。本题要点就在于判断4个选项是否属于这两种情形。
A选项中甲成立绑架罪与故意伤害罪(重伤),数罪并罚,不适用第23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甲不应当适用死刑。
B选项中乙的行为属于"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属于绑架罪结合犯的情形,应当适用死刑。
C选项中丙的行为也属于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应当适用死刑。
D选项中丁的绑架行为过失致被害人死亡,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形,应当适用死刑。
本题正确答案为A。
(二)应当把握死刑规定的精神,即对于罪行极其严重而且非杀不可的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三)限制死刑适用的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