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合同(篇1)
甲乙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乙方将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或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批将加工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
加工数量: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不低于________套;共计________套。
1.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2. 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加工费的________%。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担;甲方将本合同加工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1.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后,按双方议定的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
2. 乙方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
(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成品,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加工费;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返修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返修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 甲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乙方不再需要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每逾期1日,应当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加工费总额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遭受的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4) 甲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部分加工费总额的________%违约金。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向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应负责退换或补足,甲方交付装配成品的日期相应顺延,乙方还应当偿付甲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2)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加工费总额的________%偿付违约金。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