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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摘要:2018上半年朝阳市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个人报名时间3月19日,团体报名时间3月20日,缴费时间3月27日,考试时间5月19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辽技鉴[2018]4号)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育婴师、劳动关系协调员。根据《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的有关规定,对2017年在我市参加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二、报名
报名条件:见附件1
报名材料:见附件2
报名时间: 3月19日(个人申报)、3月20日(团体申报)
报名地点:朝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窗口(劳动大厦2楼办公大厅1号窗口)
咨询电话:2638979
三、缴费
缴费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缴费时间:3月27日8:30-11:00、13:00-15:30
缴费地点:朝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收费室(劳动大厦18楼1803室)
四、鉴定安排
考试时间、考试方案见附件3、4
朝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
报名条件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高等教育在校学生。
(4)中等教育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