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为你带来[2017年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机关公务员公告],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公务员考试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可按Ctrl+D收藏频道!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机关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曲办字〔2017〕43号)的规定,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4名。为切实做好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曲靖市(含县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驻曲有关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科员。
(二)遴选人数: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4名。详见《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科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含20日)。
4.在编在职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9月20日,含20日)。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