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2)护照
(3)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4) 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注:因私护照以外的申请者应在提交照会的同时付上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职务的名单。)
(5) 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户口簿复印件
2.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注)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1) 招聘理由书(样式可下载 )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2)停留日程表(样式可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