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创建于1950年4月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学院致力于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有治安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警察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证新疆警察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警察学院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新疆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新疆警察学院(学院代码:12734)。
第五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第七条 办学地址:
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路1108号)。
米东校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河乡开泰北路542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新疆警察学院设立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第九条 新疆警察学院设立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新疆警察学院属公安类院校,区内公安专业招生计划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或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毕业年度招录需求情况核定,非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办学实际情况设置。
第十一条 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招录培养计划根据国家相关部委文件通知要求设置,按计划类别设置为:定向生源地公安机关就业和定向生源地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第十二条 专科层次治安管理专业设置部分面向移民管理部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招生计划,考生入学时需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取得相应学历,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要求的,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录统一考试,顺序选择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提供的就业岗位,不允许选择报考其他公安岗位。
第十三条 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分男女设置,只有备注“招女生”的计划为女生计划,其余无备注的全部为男生计划。
第十四条 新疆警察学院按相关政策预留公安英烈、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保送生计划。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报考普通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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