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二医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坐落于我国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克拉玛依市。现有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第二医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第二医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新疆第二医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新疆第二医学院系原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厚博学院2003年4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2月5日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实行新型办学模式的实施本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2015年整体迁建至克拉玛依市。2020年11月通过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2021年1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转设为新疆第二医学院,为自治区直属的公办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全称:新疆第二医学院。
第五条 学校校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胜利路12号。
第六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核定的招生数,按照相关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批次录取新生。
第七条 学院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要考核形式”,以及“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
第八条 新疆第二医学院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院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批次和计划数
第九条 新疆第二医学院每年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第十条 新疆第二医学院各专业招生批次如下:新疆地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科批次招生;其余省份所有专业按照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本科批次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新疆第二医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新疆第二医学院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统一。学校将遴选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实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他们在招生工作中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十三条 新疆第二医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四条 新疆第二医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广大考生注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如下内容: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㈠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㈡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