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注意了!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14日进行,请各位考生熟知。报考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关注一下!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新疆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供考生参考阅读。
新疆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1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4月14日10:00—17日24:00
网上审核:4月15日10:00—18日19:30
网上缴费:4月15日10:00—19日24:00
准考证下载:5月8日—14日
面试:5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公布面试结果:6月14日
二、报考条件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的考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相应地(州、市、师)考区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或持有疆内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自治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二)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具体请咨询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散布“双泛”思想、民族分裂主义言论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适宜从教行为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要求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 面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新疆)”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学段类别→选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