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年教师资格教育学备考资料:课程的设计与实施”,跟着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一、课程设计的层次与模式
(一)课程设计的层次
课程设计就是对于课程的各个方面作出规划和安排。课程设计是课程论在应用层面上最重要的范畴之一,一种课程设计的理论,经常会全面地涉及课程目的、课程内容、课程结构、课程评价等各个范畴,在每一个范畴都提出具体的观点、主张和以及实现这些观点和主张的程序、方法,并且经常形成特定的课程设计模式。
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和产生的结果,可以将课程设计大致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宏观的课程设计
这一层次的课程设计应当解决课程的一些基本理念问题。包括课程的价值、课程的根本目的、课程的主要任务、课程的基本结构等等。无论是针对一门具体的课程,还是针对一个大的课程结构,这些问题都是必须给予明确回答的。通常表现为关于课程目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主要范围或选择内容的主要指导原则等等。如我国1992年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1996年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都属于这样的设计。
当设计是针对某个教育阶段的较大的课程结构时,还必须进一步解决在大的课程结构内,各类课程应当有什么样的比例关系、具体的课程门类、开设顺序、时间分配等等。例如,我国在建国后历次制定的中小学教学计划,及目前正在实施的义务教育的课程计划,普通高中课程计划,都包括这样意义上的课程设计,并且作为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
2.中观的课程设计
宏观的课程设计完成之后,进一步需要做的,便是将其具体化为各门课程的大纲或标准,并且以教科书或其他形式的教材为载体表现出来。这一层次的设计工作以宏观的课程设计为前提和基础,是在具体的课程门类基础上进行的。
比较对照表明,无论国外在中观层次上的课程设计各自有多少风格特点和具体模式,与我国至今为止的教学大纲相比,大多存在显著的差异。我国的教学大纲将说明课程所包括的知识体系视为最根本的任务,不仅是大纲的主要内容,而且十分详细周密。而在许多国家的大纲或标准中这部分内容经常比较简单。此外,在一些国家的大纲或标准中,往往有许多关于学生在学习中可能遇到的困难的分析,设计良好的问题情境的建议,学生怎样在实际中运用这些知识的说明,等等。
3.微观的课程设计
尽管中观的设计是比较详细、比较概括的,但在进入课程实施领域时,必然地还要由教师进行再设计。在这种微观设计中一般说不涉及课程的总体目标和学科目标,即基本是在接受和认可现存目标的前提下进行的。影响微观设计的因素主要是学生的已有基础及学习状态、教师的自身条件、可以运用的课程资源,等等。即使在我国长期实行课程大一统、课程的宏观及中观设计基本为国家控制、教师主要是既定课程执行者的条件下,微观的课程设计仍然客观存在。当然,在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教师进行微观设计时所受到的牵制比较大,而在地方分权制的国家,教师相应的作用要大得多。
(二)课程设计的模式
自20世纪中叶以来,伴随课程论的繁荣,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课程设计模式。一般认为,课程设计的模式(或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五种,它们是:主观法、经验法、客观法、活动分析法、实验法。
主观法和经验...